以案说法 | 车位窄、开门频引剐蹭,邻里对簿公堂为哪般?法院以调促和修复邻里情
东莞+ 2026-08-03 21:10:52

停车“开门杀”常被忽视,但若反复剐蹭邻车,不仅关乎文明,更触及法律责任。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车位空间不足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从“寸步不让”到“握手言和”,既明晰了法律权责,也为这场因“开门”而起的邻里纷争画上了圆满句号。

车位“先天不足”成导火索,邻里积怨终上法庭

阿乐与阿杰(均为化名)是东莞某小区地下车库的相邻车位业主。阿杰的车位紧邻墙体,墙上固定安装的消防柜凸出墙面,进一步压缩了本就紧凑的横向空间。加之阿杰驾驶的车辆车型宽大,导致即便其规范停入车位,车身也难以避免地向阿乐一侧偏移。

这一“先天不足”让阿乐苦不堪言。阿杰车内人员开门时,稍不留意车门便会磕碰到阿乐的车身,久而久之,阿乐车辆的车门多处掉漆、凹陷。起初,阿乐念及邻里情分,对细微划痕并未深究,但剐蹭问题反复发生,让阿乐颇为心疼。他多次与阿杰沟通,提醒对方开门时多加小心,但因条件所限,稍有不慎便会“重蹈覆辙”。双方为此争执不断,其间报警求助、物业调解均因赔偿金额及停车规范分歧过大而告吹。无奈之下,阿乐将阿杰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损失。

法官“背对背”破僵局,联动保险理赔化解“心墙”

案件受理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承办法官黄玉萍敏锐地察觉到,这起纠纷标的不大,但若简单判决,不仅难以执行,更可能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彻底“撕破脸”。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

黄玉萍仔细审阅证据材料,梳理出三大症结:消防柜属不可拆除的消防设施,客观上确实占用空间;阿杰车型偏大,双方停车开门余量不足;最重要的是双方前期沟通不畅,导致对立情绪严重。

面对阿杰认为自身车位受限、剐蹭非己过、不愿赔偿的固执想法,黄玉萍耐心释法:“虽然车位先天受限属实,但不能免除你开门时的审慎注意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你多次开门磕碰致使他人车辆受损,依法应当赔偿。邻里间朝夕相处,切莫因小事伤了和气。”与此同时,法官也安抚阿乐情绪,引导其客观看待车位短板,互谅互让。

为高效化解纠纷,法官主动对接阿杰投保的保险公司,协调理赔事宜。保险公司依据车辆受损照片快速核验定损,简化流程,高效办结。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全额赔付阿乐维修费,阿杰今后停车尽量向消防柜一侧靠拢,开门加倍小心。阿乐随即撤诉,双方冰释前嫌。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在此提醒,车位空间不足、消防设施占用场地、车辆大小不一等客观情形会加大停车难度,但不能免除车主开门时的审慎注意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第296条、第1165条规定,因自身疏忽反复剐蹭他人车辆、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邻里相处贵在包容体谅,日常可协商停车方式规避磕碰;产生纠纷优先通过物业、人民调解化解。人民法院坚持法理人情并重,既依法保障群众财产权益,也着力修复邻里关系,共建和谐社区。

文字:记者 刘敏珍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