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
“按分钟计费”话题
在社会引发热议
深圳停车精细化管理
是否能像市民所说的“也赶紧跟上”?
记者了解到
目前
全国很多城市已纷纷优化停车收费规则
停车进入“分钟时代”
此前报道>>
停车61分钟按2小时计费,是否合理?车主:希望加快推行精准计时计费
据媒体报道,从今年开始,全国不少地方都下调了道路、公共停车场的停车收费,不仅延长了免费停车时长,降低了收费标准,还推行精准按分钟计费。
杭州近期启动公共停车场按分钟收费的试点。在杭州短浜巷的一处社会公共停车场显示,该停车场已全面实行精确到分钟的计费模式,单价为每分钟0.06元,入场15分钟内免费。停车场的运营企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公司旗下的3个停车场,都已参与停车收费政策改革试点,车主对新计费方式好评如潮。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日前也发布了道路停车收费政策优化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车辆在道路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免费,超出15分钟的自停放之时起计费,智慧道路停车场的计费单位统一压缩至15分钟。这是上海自2005年以来首次对道路停车计费规则进行系统性调整。2026年初广州也在探索,拟将政府定价停车场的计费单位进一步调低,精确到分钟区间。
多个城市出台优化停车收费规则,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建议全国推广”。停车“按分钟计费”,深圳是否也能“赶紧跟上”?不少网友、市民车主表示,希望深圳加快落地停车场按分钟计费的收费方式。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云健长期关注交通领域议题。他指出,根据深圳停车收费目前执行的深发改〔2017〕1518号文件规定:“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
“理论上,停车收费按次、分钟、小时、天、月为单位计费都可以,即‘分钟’也可以作为一个计费单位,跟‘小时’‘半小时’并列,同样是合理合法的选项。”因此,他认为深圳推动优化停车收费管理还是有政策空间的。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管泽成表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仅超时1分钟就收取1小时费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违公平原则。下一步可以考虑进一步精细化停车管理机制,更合理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一些停车场按半小时、按小时计费,只要越过临界点,立刻跳档收费。车主停31分钟和停59分钟,交的钱可能一模一样。如此“向上取整”,看似是行业惯例,实际上却是一笔长期由消费者承担的糊涂账。
如今,车辆进场时间能精确到秒,停车场早就算得清实际停放时长,然而收费机制却偏要装糊涂。仍然按照档位收费,稍稍越过临界点就多收一整档费用,显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算计太精明。
有人说,多收几块钱不算什么,但公平从来不以金额来衡量。实际上,这种多停一分钟、费用就跳一档的收费模式,绝不仅仅体现在停车领域。今天停车多收几元,明天共享单车、充电宝多扣半小时,后天其他服务也可能照样“逢零进一”。老百姓反感的,是明明没消费、没有享受服务却被迫买单。不合理的跨档收费,无异于强买强卖的霸王条款。
本质看,停车场或共享设备按时收费,本意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车位或共享设备周转。提高周转效率,不能靠模糊计费,更不能靠惩罚短时使用者,本应做到短时使用更便利、每一笔收费都有依据。跨档收费不仅损害公平,也有损效率。
当下,全国多地推行精准计时计费,值得点赞。不过,精准计费绝不是谁大发善心,给消费者的福利优惠。因为停多久,付多久,用多少,交多少,不言自喻,本该如此,是最基本的交易常识。我们也乐见推动立法,对日常生活中乱收费的“跑冒滴漏”锱铢必较,才能让社会效率和公平得到兼顾。
采写|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冯思颖 戴晓蓉 评论员 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