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定点零售药店因违规套现医保基金问题被媒体曝光,东莞市医疗保障局闻风而动,迅速进驻查处。对此,有群众拍手称快,认为“查得好”,也有人提出质疑:医保个人账户(以下简称“医保个账”)里的钱本就是参保人自己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用这笔钱串换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何以认定为违规?
这一质疑,混淆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边界。
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确实归参保人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此外,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医保局令第7号)进一步细化了监管标准,明确划定了串换药品、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法律“红线”。
为何不能随意支取?记者从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核心原因体现在以下三个维度:
一、这不是“存款”,而是“基金”
医保个账的法律属性是“医疗保障基金”,而非个人储蓄存款。虽然参保人享有使用权,但这笔钱在法律上被严格界定为具有专项用途的“医疗保障基金”,与可自由支配的银行存款存在本质区别。
根据专款专用原则,医保个账基金仅限用于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药费用,包括药费、诊疗费、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等合规支出。
所谓“串换”,即以购买药品的名义刷卡,实际购买生活用品或保健品,属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令禁止的欺诈骗保行为。此类行为并非“花自己的钱”,而是对医保基金的非法挪用,触碰的是法律底线。
二、家庭共济≠消费自由
国家推行“医保个账家庭共济”,目的是拓宽保障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绝非放开消费限制。
关于使用范围,国家政策已划出清晰界限:
其一,可用于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账可支付已参保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产生的个人自付费用,也可用于代缴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2024年以来,全国所有省份已将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上述8类近亲属,并逐步实现跨省共济。
其二,禁止非医疗用途。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或购买生活用品等非医保支出。共济的是“保障”,不是“消费自由”。
三、损害的是所有人的“救命钱”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运行关系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套取医保个账购买生活用品,看似“无伤大雅”,实则暗藏双重风险。
一方面,个人长期保障受损。设立医保个账的初衷之一是“纵向共济”,将年轻时的结余留存,用于抵御年老时的高额医疗风险。若提前将个账资金挪作他用,待退休后疾病高发、医疗支出增大,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看病自费比例上升,最终受损的还是参保人自身。
另一方面,体系运行风险加剧。“串换”套现行为直接侵蚀医保基金池,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一旦基金存量下滑、支付压力增大,不仅影响当下参保人的待遇兑现,更可能动摇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稳定根基。
守好规则,就是守好未来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表示,医保制度的核心逻辑是“互助共济、责任共担”。个人账户的每一分钱,都凝结着个人缴费的责任意识与单位缴费的社会共济。理解其“所有权归个人、使用权受约束”的双重属性,既是对制度的尊重,更是对自身长远利益的守护。
医保个账,有边界,才有保障;有规矩,方能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