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黄江镇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写意黄江 2026-05-21 18:58:43

为规范网络订餐经营秩序,防范化解餐饮外卖食品安全风险,日前,黄江市场监管分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本次专项整治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紧盯校园周边、内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围绕“无堂食”餐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较多的餐厅、网红餐厅等重点对象开展线上巡查,筛查证照异常、超许可核准范围经营等问题,并建立台账开展线下核查,按“一户一策”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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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执法人员指导辖区入网餐饮单位围绕资质公示、环境卫生、原料采购等环节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幽灵外卖”、环境脏乱差、人员无证上岗等违规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部门坚持“零容忍”,现场指导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检查重点餐饮单位156家次,整治各类风险隐患29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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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黄江市场监管分局将持续保持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领域的高压监管态势,进一步加强与网格、公安等部门及各社区的联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关于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告诫函

 

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与权益,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规规章,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具有实体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并按照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从事经营活动,且实际经营地址应当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保持一致。严禁无店经营、一证多用、一址多证、套证假证、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

 

二、应当在网店显著位置公示完整、真实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门店实景及实际经营地址,网店名称与实体店招牌相符。严禁不公示、公示不全或虚假公示。

 

三、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做好后厨清洁与设备维护,完善食品加工场所“三防”设施。

 

五、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做好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六、严控食品加工制作。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代加工。加工前检查原料的感官性状,加工中生、熟食品及其用具分开存放和使用。

 

七、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晨检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规范着装,佩戴口罩,操作前洗手、消毒。

 

八、强化配送管控。使用合规食品包装材料,落实保温、冷藏措施,严防餐品在配送环节受到污染。

 

九、倡导文明经营,严禁加工销售江鲜、野生动物及制品。响应“厉行节约”,提供小份菜、半份菜选项。无堂食的,需标注“无堂食”标识。鼓励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接受监督。

 

自本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要立即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力度。对未按规定落实相关要求、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各市民群众、消费者、外卖骑手如发现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江分局

2026年5月20日

 

 

 

来源黄江市场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