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应劳动节劳动者权益保护关切,直面新型用工与数字经济带来的法律挑战,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桥头法庭近日发布5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聚焦劳动关系认定、试用期解除、调岗降薪、数字化管理、欠薪执行等热点问题,以司法裁判厘清用工边界,引导劳资双方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厘清用工边界,拒绝“变相避责”
法庭明确,判断劳动关系不看“临时工”“劳务工”标签,而以用工事实为核心依据。王某入职公司从事配料工作,接受厂长管理、领取稳定薪酬、由公司提供住宿,企业却以“劳务关系”拒绝承担工伤责任。法院依据三重从属性标准,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依法否定企业规避劳动法义务的行为。
试用期并非“随意辞退期”。陈某入职科技公司担任仓库主管,企业以“考核不合格”将其辞退,却未公示评分标准、未提供客观依据,仅以主观评语定责。法院认定此举属违法解除,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该案警示用人单位,试用期解约须标准透明、证据充分,不得滥用解除权。
守护数字权益,破解执行难题
数字经济时代,工作微信群、企业微信等已成为履职必备工具。何某任职行政专员期间,被公司移出工作群、禁用企业微信,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法院认定,企业擅自切断数字化办公条件,构成“未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据此离职,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
针对调岗降薪乱象,法庭划定红线:单方调岗降薪须兼具合法性与合理性,不得将高管直接降为普工并大幅降薪,不得以惩罚性调岗逼迫员工离职。面对欠薪执行困局,法庭巧用预拘留通知书,对持续经营却规避执行的企业形成法律威慑,快速执回7万元劳动报酬,切实兑现劳动者“血汗钱”。
桥头法庭表示,将以典型案例为指引,持续加强普法宣传与诉源治理,既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也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以公平司法护航高质量就业,筑牢劳动关系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