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庭内”走向“法庭外”,从“定分止争”到“把脉问诊”,一次身份转变,让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袁玉对“司法为民”有了更深刻的感悟。
作为市直机关青年党员志愿者之一,袁玉参与了全域文明建设志愿服务工作。她平日里处理的多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等民生案件,追求的是公平正义、案结事了。而这次志愿服务,则让她以另一种视角审视这座城市,也让她在贴近民生的实践中,找到了文明创建与本职工作的深层共鸣。

志愿服务是“查问题”,更是“连民心”
在法院工作,袁玉深知矛盾纠纷的产生往往源于对“公平”和“秩序”的期待落空。同样,城市治理的痛点,往往是群众生活的“急难愁盼”。
走街串巷,不打招呼、直奔现场。路面坑洼、满地垃圾、设施破损……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却是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
“每当看到路面不平、电动车乱摆乱放等情况出现,我不禁会想到潜在的司法风险。”袁玉说。
她体会到,通过志愿服务到一线观察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不仅能有效减少可能衍生出的诉讼,更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文明创建从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袁玉感慨,在暗访中,她学会了在细节中观察民生,在群众的谈话中聆听期盼。唯有贴近民声,城市治理才更有温度。

实干是“软要求”,更是“硬担当”
志愿服务的核心要义在于“实”。在工作中,不打招呼,才能看到真情况;直奔现场,才能解决真问题。
这段经历,让袁玉找到了志愿服务与本职工作的深层共鸣。
她分享道,法院办理的案件往往涉及家事、房产、侵权等,一纸判决关乎一个家庭的命运。在审判中,如果只看卷宗、不去实地勘察、不去当面调解,就可能无法还原事实真相,无法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样,在志愿服务工作中,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坚持“脚步丈量城市”,用最“笨”的办法,获取最真实的一手资料。
“这种‘实干’的精神,与我们在审判工作中追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法治理念一脉相承。”袁玉说,它提醒她,无论在哪个岗位,实干都是最有效的方法,担当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文明是“全域事”,更是“分内事”
文明建设从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全民参与的全域行动。而这份“全域思维”,也与法院工作理念不谋而合。
袁玉在工作中始终追求从案结事了到推动矛盾化解在源头,而全域文明建设,同样需要从“发现问题”到“整改提升”,从“部门推动”到“全民共治”。
“唯有人人做文明的践行者、传播者,文明之花才能绽满东莞的每个角落。”她说。
参与这次志愿活动,让袁玉走出司法工作的“小视角”,拥有了看待民生问题的“大视野”。她更加明白:参与全域文明建设不是“分外事”,而是“分内责”。
“司法为民,不仅在一纸裁判中,更在对群众日常需求的关注里;青春担当,不仅在本职坚守中,更在服务城市发展的实践里。”袁玉说。
法理与情理交融,初心与使命同行
谈及未来,袁玉表示,将把这份收获与感悟,融入每一次案件审理、每一次与群众沟通中,处理民生案件时兼顾情理法,让司法裁判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同时,她会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以实际行动践行志愿服务精神,把文明理念融入日常、付诸行动,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全域文明建设。
“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袁玉说,“作为东莞青年党员志愿者,我们将以初心为舵、以实干为桨,立足本职、躬身实践,既做法治精神的践行者,也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为东莞全域文明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