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布一批安全生产举报案例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2026-04-01 16:46:4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及《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布一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和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1

案例一

 

 

  2026年2月,樟木头应急管理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一处作业现场未签订安全协议,请求依法查处。经核查,该处装修作业项目中,承包方未与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举报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樟木头应急管理分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相关规定,樟木头应急管理分局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

 

 

 

2

案例二

 

 

  2026年2月23日,东莞吴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报告一项安全隐患:旧卡板乱丢乱放。不用的旧卡板堆垛在挂车停车区,虽然推放整齐,但出现被挂车倒车撞倒的情况时有发生,万一有行人经过,容易造成伤害。经安全负责人现场勘察,情况属实。公司随即组织整改,对不用的旧卡板,立即清理掉,不可堆放,以免带来安全隐患。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部奖励条例,决定给予该员工1000元奖励,以表彰其主动排查、及时报告的安全意识。

 

 

 

3

案例三

 

 

  2026年1月16日,东莞市金戈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发现公司喷粉车间粉尘堆积过多,存在粉尘二次爆炸风险,随后第一时间上报该隐患情况。经排查,公司相关作业人员未严格落实粉尘清理制度,导致作业现场积尘严重。针对这一隐患,公司当即要求喷粉车间停工整改,组织专人彻底清理积尘并强化日常管理工作,使该隐患得到了有效解决。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当日对隐患报告员工奖励300元。

 

 

 

4

案例四

 

 

  2026年1月5日,东莞进荣中川五金有限公司的1号生产车间员工李某等两人和2号生产车间员工张某等四人报告生产车间内电线、电箱盒等电气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破损的情况。该公司6名员工发现隐患后第一时间向车间主管报告隐患情况,公司随即安排对损坏的电气设施进行修理更换,使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解决。按照公司内部奖励制度,该公司对报告隐患并及时整治的6名员工分别奖励500元。

 

 

 

5

案例五

 

 

  2026年1月,东莞隽思印刷有限公司货仓员工万某提交一项隐患报告,辅料仓二楼两个易燃化学品防爆柜未接地线,有产生静电起火风险,发生隐患后,第一时间开维修单通知行政部安排装地线,同时检查其它防爆柜是否有类似情况,使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改善及预防。按照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对隐患报告员工奖励200元。

 

 

 

6

案例六

 

 

  2026年1月14日,中建八局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莞台高新产业园区贰号园区项目员工黄某报告一项隐患,15号厂房西侧屋面消防管消防水水压不足。该员工发现隐患后第一时间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隐患情况,并最终得到及时整改,使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解决。按照公司内部奖励制度,该公司对隐患报告员工奖励200元。

 

 

 

7

案例七

 

 

  2026年2月5日,东莞市安都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报告一项隐患,发现了车间一位工人在搬运高处货物时未佩戴安全头盔,及时停止作业并上报企业负责人。这一隐患若不及时发现和处理,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对公司的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该员工的这一行为,不仅有效避免了潜在的安全风险,也为公司的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按照公司专项奖励制度,该公司对隐患报告员工奖励100元。

 

 

 

8

案例八

 

 

  2026年2月7日,东莞市海成印刷有限公司1楼印刷车间员工李某报告一项隐患,在1楼印刷车间发现一台印刷机电线破损,存在触电危险。该员工发现隐患后第一时间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隐患情况,并最终得到及时整改,使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解决。按照公司内部奖励制度,该公司对隐患报告员工奖励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