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交通安全出行防线,守住“酒醉驾”红线,东莞交警持续走进酒吧、餐饮食肆、娱乐场所等地,开展“酒醉驾”主题宣讲活动。



通过张贴海报、派发宣传折页的方式,讲解“酒醉驾”的危害及承担的后果,提醒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劝导顾客酒后可选择代驾、联系亲友接送等方式回家,切勿抱有“路程短”“没喝多”等侥幸心理。


同时,交警在重点路段、时段定点设卡,对途经车辆进行“逐车筛查”,严密布控、精准压制,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酒后驾驶不仅要承担法律成本,更重要的是大大提升交通事故风险,驾驶人身体中酒精含量越高,对外界事物变化的反应越慢,发生事故的几率也就越大。
东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以身试法,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都要自觉、主动拒绝酒驾!
案例1
3 月17日23时34分许,东莞交警樟木头大队在辖区石新立交辅道发现一驾驶人张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张某自述刚刚用餐结束,心存侥幸驾车出行,不料仍被当场查获。


案例2
3月12日23时19分许,东莞交警企石大队在辖区振华路路段发现一驾驶人莫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案例3
3月14日19时57分许,东莞交警谢岗大队在辖区赵林村路段发现一驾驶人夏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案例4
3月8日21时37分许,东莞交警东城大队在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周路路段设卡执勤的过程中,发现一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陈某驾车离查车点约10米处,靠边停车后弃车逃跑,被执勤人员当场抓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8mg/100ml,后经送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95.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例5
3月11日0时56分许,东莞交警高埗大队在辖区振兴路惠食糖水店路段发现一小车驾驶人梁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44mg/100ml,后经送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1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例6
3月14日0时13分许,东莞交警清溪大队发现一小型轿车驾驶人唐某涉嫌酒驾,执勤人员立即将其拦截,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案例7
2月25日23时18分许,东莞交警寮步大队在香市路与凫西路路口路段发现驾驶人李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例8
2月21日22时许,东莞交警长安大队在辖区横中路发现驾驶人周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9mg/100ml,后经送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9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周某阐述,他与三名家人一同聚餐,其间饮用了2瓶多雪花啤酒,共计约1150毫升。饭后,周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外出兜风,行驶至横中路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