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赫本钢材有限公司自查发现了出口货物报关单币制填写错误,迅速向黄埔海关申请了主动披露。经核实,确认其符合主动披露适用范围,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4号)(以下简称“新公告”),黄埔海关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对相应报关单进行修改,避免了企业因轻微过失受罚并影响信誉的情况。

▲东莞某企业向太平海关递交主动披露申请
“新公告出台后,我们在海关的指导下主动披露,刚好适用了新公告中的免罚政策,为我们免除了行政处罚,保住了高级认证资质,让我们可以自主纠错、及时止损。”该企业负责人对记者坦言。
为推动新政精准落地,黄埔海关一方面通过“关企面对面”政策宣讲会、网上同步直播、外勤执法嵌入式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对关区超千家外贸企业解读新政。另一方面采取“关长送政策上门”措施,对高级认证企业开展重点辅导,鼓励其用好用足政策,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合规发展。新公告实施以来,该关已受理主动披露作业86起,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46起,为企业减免滞纳金6.47万元。
据介绍,新公告在2023第127号公告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容错”空间:将涉税违规和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违规行为免罚时限从6个月内延长至1年内,更符合企业经营规律;删除了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行为免罚的时间和金额限制;明确了5类检验检疫程序性违规免罚情形;将原涉税违规行为的免罚条件调整为“披露事项发生时间超过1年但在2年以内,且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精神与准则。
据统计,2025年该关共受理291家主动披露企业,涉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企业类型,已办结主动披露事项246起,较去年同比增长8.85%,其中免罚224家,为企业按规定免除罚款约1206万元,凸显了新政对守信企业的正向激励。
“实施主动披露政策的目的不仅是‘事后救济’,更是要帮助企业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风险管理机制。”黄埔海关稽查处副处长王晓白说,“为此,黄埔海关将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积极回应企业核心关切,设置专家服务专岗,将服务贯穿于企业自查、披露和整改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