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超75亿元!东莞公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概况
东莞+ 2026-01-09 21:06:31

1月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概况公示》(以下简称“公示”),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全面披露了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交存标准、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及增值收益分摊等核心信息,以公开透明的管理模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筑牢房屋“养老金”安全防线。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的“房屋养老金”,其管理规范与每一位业主息息相关。此次公示严格遵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住宅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及《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东住建规〔2025〕1号)等规定,明确了差异化的交存主体与统一标准。

在交存主体方面,公示区分不同时段明确责任:1998年10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首期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负责交存;该时段之外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维修资金则由业主负责交存。交存标准按建筑面积统一核算,其中住宅为40元/平方米,非住宅为50元/平方米,清晰的标准为资金交存提供了明确依据。

资金监管层面,东莞已确定8家银行作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通过专户存储模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可控,践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管理原则。

公示披露的资金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交存总额达63.66亿元,累计使用总额2.53亿元,累计收益14.74亿元,余额75.87亿元。2025年度,资金交存总额1.49亿元,使用总额0.45亿元,收益总额0.36亿元。资金收支与增值形成良性循环,为住宅维修保障提供了坚实支撑。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公示详细说明了增值收益分摊情况,实现了利息收益全额分配,切实让业主享受到资金增值红利。据悉,本次收益分摊计息时间段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总利息金额为36094791.87元,无剩余未分红金额。分摊规则按照分户账户积数比例执行,分摊后积数清零重新计算,已注销维修资金账号的房屋不参与收益分红,该年度共有1857538户房屋参与收益分配。

此次公示不仅是对东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更是落实政务公开、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未来,随着资金管理的持续规范与增值渠道的优化,东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提供有力支持,切实提升居民居住幸福感与安全感。

文字:记者 冯文彦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