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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老旧货车淘汰更新
最高可获14万元补贴
12月24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专题新闻通气会,全面通报2025年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成效。同时,会上详细解读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老旧货车淘汰更新最高可获14万元补贴。

通气会现场图片。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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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中山生态环境局大气与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李国沛详细解读《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
根据政策,非营运国三、国四中重型货车车主提前淘汰旧车,最高可获4.5万元淘汰补贴;若同步换购新能源中重型货车,额外补贴最高9.5万元,累计补贴金额达14万元。
补贴申请有明确时间要求:
◆车辆淘汰/出口需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
◆车主可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
据通报,政策实施以来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市已发放两批次补贴251.6万元,惠及75台淘汰车辆,第三批约50台车的补贴申请正在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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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四车型补贴“先到先得”的政策要求,中山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总补贴资金分为国三、国四专项额度,国三补贴资金用完后将启用国四资金补充,国四资金发放完毕后不再受理申请,建议车主提前规划报废事宜。
关于申请注意事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提醒——
◆申领人需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提前确认车辆“非营运”性质;
◆更新补贴需先满足淘汰补贴条件,新购置新能源货车需在广东省内完成,且车辆需交由合规企业拆解处置,个人申领需提供一类银行卡。
相关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60-88873225、88873038咨询。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