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文明丨骑行莫“任性”!长安交管大队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欢乐长安
2025-12-23 16:56:33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出行环境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安大队
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姚某在沙头社区靖海中路驾驶无牌无证普通电动摩托车,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并对其未悬挂号牌及未取得驾驶证处以1200元记9分的处罚。


黄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依法对未佩戴安全头盔处以50元罚款。
长安交管大队将持续发力
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驾乘电动车时
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

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当事故发生时
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好安全头盔
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


遵守交通规定,按规骑行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
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切勿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
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骑行电动车违法载人
一方面会加剧车辆重心不稳定性
另一方面是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
骑行者难以控制车辆平衡
容易发生事故
1、严禁解除限速(改装控制器、限速器)
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一旦加速,车辆超速行驶,制动距离将大幅延长,操控稳定性急剧下降,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3、严禁加装车篷、改装车灯等
加装车篷会改变车辆外形结构,影响风阻和驾驶员视线;改装刺眼的车灯则会干扰其他交通参与者。这些行为都构成了新的安全隐患。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危险性极高
选择具有3C认证的车辆
拒绝非法改装、加装
保障骑行安全!
驾驶电动自行车
佩戴头盔、遵守交规
不闯灯、不逆行、走非机动车道
出行才能更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