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格“百千万工程”风景!长安镇这个摄影比赛邀你来见证和记录
欢乐长安 2024-10-14 14:50:42
   摄影,是时光的定格,是瞬间的永恒。
  作为广东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镇、东莞市“百千万工程”“创先”典型镇,2023年以来,长安镇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并取得了斐然的成绩。为了全面记录这一伟大工程的建设,长安镇举办“定格的风景”摄影比赛,希望通过摄影师们敏锐的视角和独特的镜头语言,捕捉长安镇在“百千万工程”推进过程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让摄影比赛成为一个窗口,让更多的人了解长安镇的发展脉搏,感受其独特魅力,共同见证这片土地上的辉煌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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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振峰/摄

 

 

用镜头定格精彩瞬间

用美图美影传递美好

欢迎各位摄影爱好者

上传你们眼中的“百千万工程”

与我们分享长安的“风景”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东莞市长安镇“百千万工程”指挥办

 

  主办单位:东莞市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东莞市长安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东莞市长安摄影协会

 

二、活动目的

 

  以“定格的风景”为主题,通过摄影作品展示长安镇在“百千万工程”建设中的成果和变化记录城市发展的美好瞬间,提高市民对“百千万工程”的认识和参与度,促进摄影艺术创作,为长安镇的发展留下珍贵的视觉记录。

 

三、参赛事项

 

  (一)作品拍摄时间

 

  2023年6月1日起至今

 

  (二)截稿时间

 

  2024年11月5日截止

 

  (三)拍摄地点

 

  长安镇范围内

 

  (四)拍摄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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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兵/摄
 
  1.什么是“百千万工程”?

 

  “百千万工程”是广东省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简称。“百”是指全省 122 个县(市、区),“千”是指1609 个乡镇(街道),“万”是指2.65万个行政村(社区)。“百千万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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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颖锋/摄

 

  2.“百千万工程”拍什么?

 

  紧紧围绕长安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记录城市发展变化,用影像见证美丽蝶变、精彩瞬间。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绿美家园、文化活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中:重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道路升级改造、设备更新换代、文化生活、旧村改造、人居环境变化、美丽圩镇、美丽庭院等等都是拍摄范围。

  (五)作品要求

 

  作品题材、内容、形式、风格不限,要求切合“百千万工程”主题,内容健康向上。为鼓励更多优秀“百千万工程”摄影作品投稿,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摄影比赛、展览中获过奖、入展的作品均可以参加。

 

  (六)送评要求

 

  1.比赛采取电子文档方式投稿。参加赛比赛的作品图像的最长边必须为3000像素以上,JPEG格式,图像分辨度为72dpi或更高。获奖、入选作品将由工作人员向作者调取大于5MB(JPG文件)的高清晰大文件,若不能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由排在其后的作品递补。

 

  2.作品文件名只可写作品标题,请勿写作者姓名、电话等信息。

 

  3.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及参赛作品说明(包括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内容说明,说明文字不少于10字。如作品标题:新地标;拍摄时间:2024年9月1日;拍摄地点:长安镇德政东路;作品说明:OPPO研发中心建成在即,长安城市新地标已现端倪。),请用一个word文档编写,并与投稿的摄影文件一起打包交到长安影像中心或发送至304159887@qq.com。投稿时要将所有作品和word文档纳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名为“百千万摄影比赛+作者姓名+电话”(无作品说明将不予评选)。

 

  4.送评前后对比作品的,之前作品的拍摄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6月1日。

 

  5.组照按一幅计算,每组不超过8幅(组照作品另外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内),组照作品须另外拼成一张完整图片,没有拼图不予评选。

 

  6.每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为体现公平竞争,同一作者不得以他人名义送稿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7.不接受AIGC(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及合成作品。

 

四、评选设置

 

  (一)奖项

 

  评出入选作品100幅,颁发奖金和证书。同一作者可有多次获奖资格,不受篇幅限制主办单位代扣缴20%个人所得税。

 

  一类稿10幅,1500元/幅;

 

  二类稿20幅,1000元/幅;

 

  三类稿70幅,400元/幅。

 

 

  (二)评稿
 
  1.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从设立的“专家评委库”里选取省、市资深摄影专家组成评委组。

 

  2.评选结果将在“欢乐长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布。

 

  (三)展览

 

  部分获奖作品将公开展览。

 

五、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拥有获奖和入选作品的使用权(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著作权归作者),不另付稿酬。
  2.主办单位有权把获奖作品推荐、推送各级摄影比赛、非营利展览、政府宣传画册和新闻媒体刊登。
  3.所有参加本比赛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4.入选获奖作品必须在评选后3日内把作品原始大文件交到长安影像中心,逾期将作放弃入选获奖资格处理。
  5.凡投稿参加比赛者则视同承认本比赛展章程。
  6.主办单位对本比赛拥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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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于东莞市长安摄影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