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到清溪镇开展《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前期调研
最美清溪
2024-07-11 12:08:00
7月9日,根据《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伍志鸿率队到清溪镇开展《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前期调研。清溪镇人大主席王笑媚,有关市、镇人大代表,镇人大办、公安分局、房管所、市场监管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当天上午,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清厦村委会、爱德茂宠物医院和清溪雅苑住宅小区实地检查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对照养犬管理条例重点条款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并通过现场与相关负责人交谈的方式,了解养犬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做法以及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随后,调研组一行来到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召开座谈会。塘厦、樟木头、凤岗、黄江等镇的人大、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一同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杨莉主持。会议听取了清溪、塘厦、樟木头、凤岗、黄江等镇贯彻实施《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情况汇报,着重就部门之间协调管理机制作用的发挥、宠物医院收费监管、犬只登记备案宣传、流浪犬抓捕和收置、养犬违法行为查处和涉犬纠纷处置情况等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讨论。会上,伍志鸿对清溪等镇所做工作表示肯定。他强调,各镇要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养犬管理工作的法治化和精细化水平,一是要在认识上提高度,《条例》的有效施行让管理有法可依,惠及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不仅是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体现,也是助推“百千万工程”的重要一环;二是要在宣传上下功夫,注重宣传的角度、对象和效果,研究符合实际的宣传方式方法,持续推动《条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在执法上聚合力,充分发挥协调管理机制的作用,重点职能部门之间强化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大力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