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开展文明养犬宣传 推广养犬备案登记“一站式”服务
最美清溪
2024-07-08 11:34:11
为进一步规范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提高居民文明素养,营造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的辖区氛围。连日来,清溪镇开展文明养犬宣传,面向市民推广养犬备案登记“一站式”服务。
广大市民微信搜索登录“i莞家”小程序,点击“预约办事——我的预约”,完选择相关镇街备案点填写相关信息后,按照提示时间到预约的备案点进行登记建档。
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疫苗,并取得免疫证明,没有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将不予备案,伪造犬只免疫证明或提供虚假免疫证明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
“宠”我做起!
“宠主”须为爱犬做好登记建档
为规范我市文明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要求,市民须尽快为爱犬登记办理“智能犬牌”。
按《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在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养犬登记机构登记建档;饲养初生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满三月龄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养犬登记机构登记建档。”
养犬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犬人的姓名或者养犬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证件种类和号码、固定住所或者场所地址、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二)犬只的品种、出生日期、主要体貌特征和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
(三)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网上预约备案流程:登录i莞家小程序—预约办事—我的预约—选择相关镇街备案点填写相关信息后,按照提示时间到预约的备案点进行登记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