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开展文明养犬宣传 推广养犬备案登记“一站式”服务
最美清溪 2024-07-08 11:34:11

为进一步规范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提高居民文明素养,营造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的辖区氛围。连日来,清溪镇开展文明养犬宣传,面向市民推广养犬备案登记“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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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清溪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走进康怡花园,向康怡花园党支部、物业服务人员了解小区住户饲养犬只的有关情况,同时宣传犬只备案登记知识,要求养犬的住户尽快进行备案登记,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期间,民警向居民普及文明养犬知识,倡导依法养犬、安全养犬、卫生养犬、文明养犬的理念,引导养犬人树立文明养犬意识,自觉遵守养犬规定,共同维护社区环境。民警还呼吁养犬人自觉做到外出遛狗时使用牵引绳;定期为爱犬打疫苗、驱虫;遛狗时主动避让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共同维护辖区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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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犬只备案是免费的,清溪一共有两家免费的备案点,第一家是爱德茂宠物医院,第二家是仁康宠物医院。犬只备案,有利于加强犬只管理,也方便主人寻找自己的爱犬。”清溪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邹桂斌说到。
清溪公安提醒:

广大市民微信搜索登录“i莞家”小程序,点击“预约办事——我的预约”,完选择相关镇街备案点填写相关信息后,按照提示时间到预约的备案点进行登记建档。

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疫苗,并取得免疫证明,没有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将不予备案,伪造犬只免疫证明或提供虚假免疫证明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

 

 

“宠”我做起!

“宠主”须为爱犬做好登记建档

 

为规范我市文明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要求,市民须尽快为爱犬登记办理“智能犬牌”。

按《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在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养犬登记机构登记建档;饲养初生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满三月龄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养犬登记机构登记建档。”

养犬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犬人的姓名或者养犬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证件种类和号码、固定住所或者场所地址、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二)犬只的品种、出生日期、主要体貌特征和犬只站立侧面全身彩色照片;

(三)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网上预约备案流程:登录i莞家小程序—预约办事—我的预约—选择相关镇街备案点填写相关信息后,按照提示时间到预约的备案点进行登记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