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是一座城市的毛细血管,保障着市民的基本出行。6月20日,记者从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获悉,新修订的《东莞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以下简称《乘车守则》)正式发布。
记者注意到,对比旧版,新版《乘车守则》主要新增了关于票款支付、安全乘车要求、文明乘车要求、遗失物件指引等四大方面的内容,包括增加对电动自行车等物品禁止携带要求,禁止在车厢内高声喧哗、打闹、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强化安全乘车要求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
2017年8月,《东莞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正式发布,时至当下,行业服务出现了新形势、新变化,原有的守则已无法满足乘客需求。
新版《乘车守则》结合当前新型支付手段,增加票款支付方式。新版《乘车守则》提出,“乘客上车应按照规定票价和票制主动投币、刷卡、扫描乘车码等电子公交客票或者出示优惠、免费乘车证件”,“进入需先付费再进入站台的公交枢纽乘车,须按要求在闸机付费后进入站台”。同时,增加规范票款支付的要求,“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不得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或者逃票”。
对比旧的乘车守则,新版《乘车守则》还增加了多项乘客安全乘车的要求。记者发现,新版《乘车守则》增加对乘客上下车的要求,在车辆驶离站点后,不得上下车;同时,增加乘客乘坐途经高速公路的公交线路时规范佩戴安全带的要求。
此外,还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对电动自行车等物品禁止携带要求。新版《乘车守则》提出,“危及行车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含充气气球、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其他充电辅助交通工具及其电池,但用于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车除外)”。
与此同时,新版《乘车守则》还增加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提出“有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传染病人士不得乘车”,鼓励和倡导乘客共同维护公共汽车运行安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制止侵扰公交司机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
增加文明乘车要求
遗失物品可凭证领取
新版《乘车守则》对文明乘车有了新的要求和指引,要求乘客乘车过程不得有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不文明行为。
根据新版《乘车守则》,乘客乘车应遵守公共道德,语言举止文明,衣着得体,爱护车内设施,保持车厢安静、整洁,不得有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不文明行为。乘车时应坐稳扶好,注意安全,身体不得靠压车门和车门开关处,严禁将头、手等任何身体部位伸出窗外。
文明乘车,一些行为在乘车中也是明令禁止的。新版《乘车守则》提出,禁止在车厢内高声喧哗、打闹、赤膊等身体裸露、乞讨、卖艺、推销、散发宣传品、乱刻乱画、饮食(婴儿、病人除外)、饮酒、使用明火、吸烟(含电子烟)、吐痰、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向车窗外扔掷垃圾、躺卧、踩踏座席、悬吊拉环扶手、大小便等。
此外,新版《乘车守则》增加了车内遗失物品的指引,乘客在公交车内遗失物品,可通过公交企业客服热线问询,并凭相关证明领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