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布|桥头镇光明路部分路段交通组织将实施调整
东莞+ 2024-05-24 16:48:12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控,有效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桥头镇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桥头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对辖区光明路部分路段机动车道交通组织实施调整。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驾车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链接/

一、调整措施

1.光明路(沙边街交界-联合街交界)路段机动车道由双向行驶调整为单向行驶。调整后,途经光明路路段的机动车只允许由沙边街交界驶向联合街交界方向。

2.光明路(沙边街交界-联合街交界)路段机动车道实行单向行驶后,该路段非机动车道交通组织不作调整。

二、单向行驶示意图

三、实施时间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为公示期;

2.2024年6月8日起,交警部门将对违反通行规定的机动车依法予以查处。

文字:记者 尹金钟 图片:东莞交警供图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