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东莞珠江流域进入4个月禁渔期
东莞+ 2024-02-23 18:44:09

3月1日起,珠江流域进入4个月的禁渔期。2月22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召开2024年东莞市珠江禁渔工作会议,部署珠江禁渔期管理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部署,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东莞的内陆捕捞渔船不能在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有关重要独立入海河流重点河段进行捕捞作业。珠江流域捕捞的淡水鱼占东莞食用鱼供应量较小,市场鱼价暂不会受到禁渔政策影响。

当前,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正加大禁渔期制度宣传力度,在虎门、中堂、石龙、石碣、沙田、企石等镇张贴宣传标语,做好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申报和发放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巡航检查和蹲点驻守,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以及违规使用禁用渔具和“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保障珠江禁渔制度的顺利实施。

东莞市珠江禁渔须知

(一)禁渔时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水域范围。我省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有关重要独立入海河流重点河段。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禁渔区域:流经我市的东江及其支流。禁渔范围为南至东江入海口〔即:东江北干流东江铁路大桥(23°03′55.79″N、113°32′20.69″E)、淡水河漳澎水闸(22°59′19.79″N、113°34′22.83″E)、东江南支流沙田游艇俱乐部(22°56′2.91″N、113°36′41.92″E)河口分界线〕,北至与惠州交界处。

(三)禁止作业方式。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禁渔要求。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全市内陆捕捞渔船全部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文字:记者 周桂清 图片:受访单位供图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