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超2500亿元农村集体资产?东莞欢迎您支招
东莞+ 2024-01-17 22:15:20

东莞农村集体资产超过2500亿元,如何保值增值?开发“飞地”项目、聘请职业经理、解决组级集体资产管理难题……目前,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起草的《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正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机构组织,在2024年2月7日前向东莞市司法局提交意见和建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稳健发展。

管好农村集体资产亟需立法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组织。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农村集体资产不断增值,2022年底全市村组两级集体总资产已超过2500亿元、股份分红达到105亿元。

经营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对于东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机制,巩固和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其产权管理、资产经营、交易监管、收益分配和监管责任,保障其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使立法与改革现实相衔接,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制定《条例》十分必要。

东莞高度重视《条例》的制订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多次点题,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指导《条例》起草工作。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组织相关科室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市内摸底调研,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经多次召集局相关科室与系统单位广泛研究商讨、征求镇街和市有关部门意见,认真听取相关专家、基层干部意见和多轮修改,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

结合东莞实际切实解决发展难题

据介绍,《条例》草案共八章,依次为总则、产权管理、治理机制、资产经营、收益分配、指导监督、法律责任及奖惩、附则,共四十四条。《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其中,强化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营集体资产的主体地位,明确管理的根本原则,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可以聘请职业经理参与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营,职业经理应当对理事会负责。”

明确集体资产确权、台账管理、产权变更、股份合作管理规范,提出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形态、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多元化模式,作出支持集体发展的留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税费减免的措施指引,解决发展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结合东莞实际,还创新提出经联社对经济社的指导监管,解决组级难管理的问题;加强对集体分支机构、投资联营实体的管理,预防监管留白。经济社应当配合党组织和政府的安排,自觉接受经联社、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和经联社的财务监管。

此外,还创新资产交易监管机制,加强交易服务保障。理顺市镇两级监管权限,强化会计委派、农村审计、薪酬管理、财务制度建设等机制,建立容错机制和考评激励,加强落实监管的保障措施。除法律法规和省市其他特别规定以外,集体资产交易应当按照市集体资产交易办法的规定通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实现阳光交易。

附:意见反馈通道

时间:2024年2月7日前

邮寄: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法规一科(邮政编码:523888)

传真:0769-22314223

邮箱:sfjfgyk@dg.gov.cn

文字:记者 周桂清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