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全部路段已启用电动自行车违法抓拍!
荔香大朗
2024-01-17 17:48:43
合法合规使用电动自行车
但有的骑行者却无视交规、忽视安全
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电子警察抓拍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每天24小时不间断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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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 -
逆向行驶 -
违法载人 -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蜀黍在此提个醒

违反以下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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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
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零点一五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零点三米,并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运载物遗洒散落、飘散;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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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客营运的; -
驾驶电动自行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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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的; -
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逆向行驶或者超速行驶; -
醉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
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