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被评为绿色出行创建目标达标城市
东莞+ 2023-01-05 20:40:27

1月5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名单,东莞市等97个城市达到绿色出行创建目标。

2019年以来,东莞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积极主动作为,全力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绿色低碳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市民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东莞市成立了东莞市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总指挥部,由市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总指挥长。以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为平台,统筹整合了交通、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城管、城建、交警等部门力量,高效推进绿色出行创建工作。

(一)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推行公共交通优先

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以来,东莞市持续推进公交优先政策,不断完善常规公交顶层设计,巩固和强化东莞作业为粤港澳大湾区品质交通城市的地位和优势,结合地区实际构建高标准、多样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目前全市共有营运公交车6330辆,公交线路472条,线路总长度8890.75公里。2020年以来,先后完成中心城区和水乡片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规划,共系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超过120条。在城区片区初步搭建了高频骨干公交线网,并推动全市34个轨道站点开展交通接驳设施完善工作,提升轨道接驳服务水平。为优化地面公交站点设置,共对城区片区60个公交站台进行了港湾式改造,对莞长路等4条主干公路71座公交候车亭实施改造,在中心城区建成100块公交电子站牌。多次开展“最美公交司机”评选活动,以优化完善公交司乘人员服务意识。积极推动TOD发展,目前全市已开展TOD综合开发规划站点93个。

(二)推动慢行交通系统建设,优化城市慢行品质

2020年至2022年7月新改建人行道549.69公里,新建绿道174.24公里和碧道140.04公里,新建人行天桥24座,逐步提升东莞市慢行交通环境,完善慢行交通系统。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东莞市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总指挥部充分发挥督导作用,重点督导广发片区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东莞大道品质提升工程、环城路光明社区至同沙公园段慢行设施完善项目等7个市级项目,现已完成广发片区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东莞大道品质提升工程、环城路光明社区至同沙公园段慢行设施完善项目等3个项目。积极推动慢行项目建设,包括省道357莞惠公路樟木头至谢岗段路面大修工程、美景路升级改造工程、中洪路工程、公常公路X232与莞深高速交汇节点改造工程等。积极推动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市轨道交通局正推动全市开展34个轨道站点交通接驳设施完善工作,目前正在分批次实施。

(三)构建综合运输网络体系,加快全市路网建设

2020年以来,东莞市建成莞番高速二期、深外环高速东莞段、赣深客专东莞段、佛莞城际东莞段、滨海湾大桥等10大重点工程项目,完成道路建设205.23公里,轨道建设37.3公里,深客专及东莞南站于2021年12月10日开通启用。实现了建制村公路通达率100%、自然村通硬化路率100%,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公路提档升级任务基本完成。

(四)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推广节能车辆应用

目前东莞市共有6330辆公交车,全部为纯电动车辆,实现了100%公交纯电动化。全市出租车(含网约车)共28590辆,17521辆为纯电动,纯电动化率为61.28%。接下来,东莞市新投放城市公交和出租车(含网约车)均严格按照规定,必须为纯电动车辆。充电设施方面,截至2021年底,累计共有直流充电桩(机)7682个,交流充电桩(机)1325个。

(五)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培育绿色出行文化

创建期内,市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莞交投集团等部门多次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

创建期内,东莞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现场派发问题等方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公众参与和投诉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对反映问题及时汇总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我市绿色出行服务。同时,鼓励公交企业员工亲友参加公交绿色出行活动,引导大众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创建活动。

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名单

(97个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河 北:唐山市、沧州市

山 西: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临汾市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辽 宁:大连市

吉 林:长春市

黑龙江: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大庆市

江 苏: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昆山市

浙 江: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义乌市

安 徽: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铜陵市、安庆市

福 建:福州市、厦门市

江 西:南昌市、赣州市、上饶市

山 东: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

河 南: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商丘市、驻马店市

湖 北:武汉市、襄阳市

湖 南: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常德市、永州市

广 东: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

广 西:南宁市

海 南:三亚市

四 川:成都市、泸州市、遂宁市、彭州市、蒲江县、武胜县

云 南:昆明市、玉溪市、保山市、普洱市

陕 西:西安市

甘 肃:兰州市

宁 夏:银川市

新 疆:乌鲁木齐市

文字:高鹏飞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