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凤岗、松山湖、大朗最新通告
东莞时报 2022-10-14 17: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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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告
樟木头镇

 

樟木头镇关于发现3名核酸检测

异常人员情况的通报

10月14日凌晨,樟木头镇在居家隔离对象中发现3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经流行病学调查,该市民近期行程轨迹主要樟木头镇、虎门镇、大岭山镇、松山湖园区。市民如到过下列场所,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樟木头镇重点场所和排查时段如下:
(一)樟木头镇樟罗第三工业区三津汤包,10月11日7时至8时;
(二)樟木头镇樟罗第三工业区6号信宏电子科技,10月11日8时至15时、17时至18时;
(三)樟木头镇樟罗社区西城路11号天一城,10月11日11时至14时;
(四)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5号樟木头医院,10月11日13时至14时、10月13日20时至21时;
(五)樟木头镇金河社区滨河路24号海宏科技,10月11日15时至17时;
(六)樟木头镇香樟绿洲9栋李鲜生(香樟绿洲店),10月11日18时至19时;
(七)樟木头镇香樟绿洲9栋19号百果园(香樟绿洲店),10月11日18时至19时。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要自觉遵守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积极参加所在社区、单位组织的核酸检测,外市来(返)莞人员进行核酸“3天2检”(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建议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的,要主动到指定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市民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

报备及服务热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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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凤岗镇

凤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17号)

 

2022年10月13日晚,凤岗镇在黄码人员中发现一名人员核酸结果异常。凤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流调溯源、场所封控、核酸检测等工作。根据当前凤岗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14日起,凤岗镇划定临时管控区。

 

一、临时管控区

凤岗镇雁田村长表村小组西至雁田水库,东至长石路,南至沿湖路最南端,北至长表村小组鸡心岭等合围区域(范围详见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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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控区示意图

 

二、管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围合管理。该区域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措施。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临时管控区内居民非必要不离开。区域内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且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三天三检”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常态化防控区域(核心管控区、重点管控场所除外)。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临时管控区内全部场所暂停营业(农贸市场、生活超市、餐饮等保供类除外),餐饮禁止堂食。

 

(二)严格落实主动报备。为排除疫情传播风险,市民群众如在期间到过以下涉疫场所,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请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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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从严管控人员密集场所。临时管控区域内暂停聚集性活动。

(五)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区域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凤岗镇建立镇村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镇村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六)强化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全镇养老机构、月子中心等全托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七)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咽痛、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八)市民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企业减少跨风险区域作业。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疫情期间,每位市民都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管控时限

以上措施自2022年10月14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区域内的居民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传播风险,风险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雁田村防疫咨询:

白天:87771631转8410;

晚上:87771631转0

临时管控区医疗服务:18938201167

凤岗镇卫生健康局:87751357

凤岗镇防疫指挥办:87699239

                 凤岗镇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松山湖
松山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7号)

 

根据当前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14日起,园区划定一个临时管控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
 工业东路32号。

 

 二、管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临时管控区内除生活保供商户,其他场所暂停营业。

 

 (二)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从严管控人员密集场所。临时管控区域内暂停聚集性活动。

 

 (四)园区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五)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六)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咽痛、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片区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三、管控时限
 以上措施自2022年10月14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区域内的居民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传播风险,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北部片区:23078129
 防疫政策咨询22892181
 医疗救助(心理援助):13612702464
 
松山湖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大朗镇
大朗镇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11号)
10月13日,外镇(园区)在例行核酸检测工作中发现1名新冠病毒核酸初筛异常人员。经流行病学调查,该市民近期在大朗镇有多个行程活动轨迹,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14日起,大朗镇划定临时管控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
康丰路-工业东路-新围仔二路合围区域(范围详见图示)
二、管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区。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临时管控区内全部场所暂停营业(保供类除外)。

 

(二)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从严管控人员密集场所。临时管控区域内暂停聚集性活动。

 

(四)全镇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五)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区域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大朗镇建立镇村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镇村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镇防疫指挥办:81068132;黎贝岭村:83313856、18925885581;医疗救治:83101606),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六)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咽痛、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三、管控时限
以上措施自2022年10月14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长安镇
长安镇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6号)

根据当前长安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14日起,长安镇划定临时管控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

 

具体范围:振安西路-七龙路-沙边正路-银城一路-振安西路。

 

临时管控区内设置了四个出入口兼外卖点,分别为1.银城一路与银城中路交汇处、2.横村路与七龙路交汇处、3.七龙路与银城中路交汇处、4.七龙路临近振安路处;管控区内也设置了三个临时保供点,分别为1.银城二路与银城中路交汇处、2.横村路停车场、3.明升园大酒楼前停车场空地。具体位置见下图。

 

二、管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外出。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临时管控区内全部场所暂停营业(保供类除外)。

 

(二)严格落实主动报备。为排除疫情传播风险,市民群众如在10月11日18:00至10月13日18:00期间,到过银城2路5号205室、威赢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门口饭堂、厦边社区沙边球场核酸采样点、东尚百货(厦边利商二街30号)等涉疫场所,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请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三)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从严管控人员密集场所。临时管控区域内暂停聚集性活动。

 

(五)强化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全镇养老机构、月子中心等全托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六)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区域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长安镇建立镇村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镇村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具体详见下表),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图片

(七)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咽痛、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三、管控时限

以上措施自2022年10月14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来源 | 樟木头发布、客侨凤岗、创新松山湖、荔香大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