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心安,“悦”安心!洪梅“粤心安”心理咨询室为你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水乡洪梅 2022-09-26 10:24:11

洪梅镇粤心安心理咨询工作室是洪梅镇综合治理办搭建的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致力于洪梅镇户籍或居住在洪梅镇的村民(居民)提供各项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改善群众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心态稳定和人际和谐、提升群众幸福感,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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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室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村民(居民)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咨询服务,运用多种专业技术,力求帮助村民(居民)解决心理困惑,缓解心理压力,疏导负面情绪,提升工作动力,为村民(居民)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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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江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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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心理咨询师;

广东纽特心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广东省司法厅《省级社区矫正与心理矫正》项目负责人;

广东省法学会粤港澳研究会理事;

东莞多地的社会心理服务项目负责人、值班心理咨询师;

东莞市妇联值班心理咨询师。

01
来访须知

1、来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洪梅镇粤心安心理咨询工作室制度。

2、来访者应尊重心理咨询师和洪梅镇粤心安心理咨询工作室工作人员,不提出与咨询无关的要求。

3、来访者应如实填写咨询登记表格,提供和咨询相关的真实信息。

4、来访者应提前预约,按时到站咨询,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咨询的,可提前一天向洪梅镇粤心安心理咨询工作室申请取消咨询或改期。

5、疫情期间,请您戴好口罩,持粤康码绿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消毒措施和体温监测工作再进入咨询室。

 

02
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师必须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2、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3、来访者的咨询记录由咨询师建立,洪梅镇粤心安心理咨询工作室做好保管、登记、汇总及保密工作。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存在保密例外,如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同时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5、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6、心理咨询师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采用案例进行教学引用、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03
心理咨询室预约须知

1、受疫情影响,需严格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必须场所码打卡、量体温、绿码,方可进入心理咨询室。

2、咨询师有权对整个咨询过程进行录音,保障双方权益。

3、心理咨询为公益服务,无需任何费用,但服务次数一般不超过6次心理咨询。

开放时间

服务时间:每周五8:30-12:00,14:00-17:30

预约电话:0769-88434668或13544824341

如遇到节假日将另作安排。)

备注:

1.个人咨询每次不超过50分钟,家庭咨询每次不超过90分钟。咨询频率为每周1-2次。

2.现场心理咨询服务安排在每周五,名额有限,请报名成功的咨询者把握好机会。

(心理咨询室不接受临时到场进行咨询,请提前预约后按约定时间到场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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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点

洪梅镇粤心安心理咨询工作室

地址:东莞市洪梅镇府前街16号洪梅综治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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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洪梅镇综合治理办 图片:洪梅镇综合治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