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9-14 14:43:20
9月12日晚
央视《东方时空》栏目
播发了《时空中秋特辑:留住记忆 记住乡愁·创新同心 家住湾区 在滨海湾找到新机遇》
关注一群在东莞创业的港澳年轻人

中秋前夕
位于广东东莞的
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五十多名来自香港、澳门、广东的
创业青年在这里参加中秋活动
澳门青年孙嘉蔚说
“穿上汉服在这里吃月饼
我觉得有种家的感觉
体验到这边的传统文化。”
东莞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负责人黄宏波说
“我们看到了东莞制造业发展的土壤
这里有很好的支持政策。”
作为东莞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创办者之一的黄宏波是一名香港人。
2005年,黄宏波看到了内地的发展机遇,来东莞创办了公司。
通过几年的努力,他在东莞创办的企业很快得到发展,生产的运动产品配件也出口到欧美、日韩等地。
随着生活工作重心的转移,黄宏波不想再经常香港东莞两地奔波。
2014年他下决心带着妻儿把家搬到了东莞。
黄宏波妻子张凯甯:“我觉得这边目前教育的水平是比较高的,因为我大儿子在这边读书,我希望他可以把中国文化学得更扎实一点。”
而在黄宏波心中,东莞已经成为他的第二故乡,“我在东莞安居乐业,香港和东莞都是我的家。”

这几年
随着大湾区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港澳年轻人
选择到内地到东莞创业
2020年
在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的支持下
东莞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成立
更多的港澳青年在这里寻找到新机遇

2019 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出台,提出支持东莞与香港合作开发建设东莞滨海湾地区。黄宏波又看到了新机遇,计划和几位香港同伴成立一个平台或者说创新企业孵化器,整合资源的同时,也为来新区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落地发展服务。2020年12月,东莞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成立。当地政府更在政策上对这些港澳创新创业人才拿出了“真金白银”的支持。
东莞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负责人黄宏波:“政府提供了很多政策支持我们,基本上不用租金,不用管理费水费电费,可以拎包入驻。带一台电脑来我们这里,所有的配套和网络都免费提供给他。”
滨海湾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综合协调与人才服务科陈达伟:“港澳人才在新区创业最高可以拿到28万加15%的个税优惠。港澳人才的创新创业企业最高可以拿到2800万的补贴。”
东莞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成立以后,为来此发展的港澳创业青年提供免费办公空间,企业孵化、政策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还经常举办培训和青年交流活动。目前已吸引多家港澳创新企业入驻。
香港创业者郑翔升:“我的营业额从19年到现在,可以说翻了大概5倍吧。”
香港创业者陈志富:“七八年已经过去了,说实话,根本就离不开这边了。”

黄宏波说:“我现在面对着大海,左手是深圳的前海,再往前就可以回到我的家乡香港,平时我们都会来到这里走一走看一看,右手是广州的南沙区,在这个位置我们可以享受到粤港澳大湾区‘1小时的生活圈’,非常方便。无论是我们基地,或者是我们与这些创业青年,我们觉得未来一定是双向共赢。”
2022年,东莞滨海湾新区出台《关于支持港澳人才在滨海湾新区创新创业的暂行办法》。
主要内容包括:
(一)支持对象
明确《暂行办法》扶持对象为港澳人才、港澳高校学生、港澳人才创业企业以及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二)创业支持
鼓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港澳人才创业企业可申请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1.注册成立满6个月以上且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通过评审后一次性给予10 万元启动资金资助;2.在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前三等次奖励或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资助或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资助的港澳人才创业企业,且其获得奖励或资助的项目在新区落地发展。
(三)培育支持
1.鼓励港澳人才创业企业参加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依法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或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由新区管委会主管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举办创业培训或技能培训,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获得补贴不超过10万元。
2.港澳人才创业企业成立3年内累计获得机构(基金)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30%,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3.对有重大科技创新或入选国家、省、市人才团队的港澳人才创业企业,经新区管委会审核,根据企业科研水平、经济效益、财政贡献、人才团队等情况,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四)金融支持
1.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港澳人才创业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在贷款年度内吸纳港澳人才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不含其创业团队中的港澳人才),可按15万元/人的标准增加贴息额度,每年可享受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贴息时长不超过2年。
2.获得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的港澳人才创业企业,按担保费50%给予补贴,单笔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港澳人才创业企业首次在中国青创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其他上市奖励具体参照《东莞滨海湾新区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滨海湾〔2020〕53 号)执行。
(五)载体支持
1.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创业孵化载体或港澳创新创业基地等,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配套奖励。
2.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取得以下成果之一,每年可享受叠加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是港澳人才创业企业入驻孵化载体后首次获得创投机构投资,按每家企业实际获得投资到账金额的2%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孵化载体奖励。二是入驻孵化载体的港澳人才创业企业3年内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孵化载体2万元奖励;3年内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一次性给予孵化载体5 万元奖励。三是入驻孵化载体的港澳人才创业企业首次在中国青创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孵化载体1万元奖励;企业首次在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或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孵化载体3万元奖励;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交所(仅限于 H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一次性给予孵化载体20万元奖励。
(六)个税补贴
在新区创业就业、年缴税额达2.5万元以上且尚未认定为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或紧缺人才的港澳人才,其在新区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的部分,由新区管委会给予财政补贴。
(七)工作补贴
1.取得香港或澳门执业资格证书的港澳人才毕业3年内,首次与新区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2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新区实际工作满1年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2.港澳高校学生通过“粤港澳大湾区香港青年实习计划”“粤港澳大湾区澳门青年实习计划”等途径在新区企事业单位实习的,新区按以下标准对其给予补贴:本科生5000元/月/人,硕士研究生8000元/月/人,博士研究生10000元/月/人。实习期满1个月以上的才能领取补贴,领取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八)生活支持
1.在新区发展的港澳人才及其父母、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在东莞市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保障性住房或人才公寓,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综合补贴,用于租房、交通等方面支出,补贴标准是:本科学历人才补贴3万元,一次性发放。硕士学历人才补贴6万元,分两年等额发放。博士学历人才补贴20万元,分三年按3:3:4比例发放。
2.在新区稳定创业、就业1年以上的港澳人才子女,享受东莞市户籍学生待遇。
(九)活动补贴
1.在新区面向港澳人才及其企业开展创新创业论坛、专业研讨会、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并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按其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每家单位每年累计获得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港澳人才创业企业参加新区管委会组织的展会或境内外知名行业展会的,由企业申请,经新区管委会审核通过的,按不高于实际支出的50%给予参展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十)附则
附则有4条。明确企业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待遇和资金使用绩效等。经一事一议与新区管委会签订协议的,需完成协议约定工作任务后,方能申请本《暂行办法》的人才引进、活动举办等奖励。对引进的特别重大或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由新区管委会研究给予特别扶持。
来源 | 东莞阳光网、东莞滨海湾新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