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及工作实际,及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并配套灵活办理渠道。
为方便企业办理,市公积金中心提供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12家银行共545个网点)等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使政策一出台即可落地,一落地即方便办理。目前,已办结的企业中有73%的企业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从申请到办结,用时控制在一个工作日以内。
政策出台以来,取得了实在的成效。截至8月14日,已有23家企业办理缓缴业务,涉及资金2180.7万元,71家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业务,涉及资金5999万元,合计为91家企业(其中有3家企业同时申请了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业务)纾困8179.6万元,涉及职工2.2万人。今年6月1日租房提取新政出台后,租房提取共提取了22.3万人次,提取金额合计3.6亿元。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缴存单位。
(二)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后,即经全体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均可提出申请。
单位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办事大厅。
录入系统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拨打政府热线12345/12329,接通智能语音客服后,说出以下关键词,更容易获取相关信息:
1.疫情期间公积金纾困政策/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减轻公积金负担?
2.疫情期间公积金纾困政策具体措施怎样?
3.疫情期间公积金纾困政策怎样操作?
一、保障受疫情影响单位经营
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可申请阶段性缓缴、降低缴存比例。
(一)阶段性缓缴。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后,缴存单位可在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为12个月,期限届满后需补缴并且恢复正常缴存。
(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后,缴存单位可在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申请将单位及职工缴存比例下调至1%到4%区间,期限为12个月。期限届满后,单位未能及时恢复正常缴存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自动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调整为5%。
二、保障受疫情影响职工贷款权益
单位办理了阶段性缓缴,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计罚息。
三、保障受疫情影响职工提取权益
单位办理了阶段性缓缴,职工可正常申请提取。其中,租住住房申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月缴存额的70%、不超过1800元/月,月缴存额低于700元的可申请全额提取,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可据实申请提取。
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