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安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特色人才引进补贴、博士及博士后建站补贴申报公告
欢乐长安 2022-06-14 19:58:14
  为贯彻落实《长安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长府办﹝2019﹞6号),为长安镇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2022年长安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特色人才引进补贴、博士及博士后建站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一)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二)受理范围

  在《2022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中长安镇企业于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人才。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

  (1)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2)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

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

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

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7)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8)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

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三)办理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

称。

  2、人事档案关系在东莞市;

  3、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东莞市(引进时间以首个东莞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4、与长安镇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所在用人单位须在《2022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内。(详见附件1)

 

  (四)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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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东莞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东莞市户籍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镇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五)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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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申请人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明确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2、镇街受理部门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长安人社分局在线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有关条件,核实申请人的档案情况、户籍情况等。

 

  3、公示名单

  申请材料经长安人社分局在线审核通过后,将汇总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贴名单。

 

二、特色人才引进补贴

  (一)办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受理范围

  2017年1月1日后认定或评定的东莞市特色人才。

  注:本方案所称的特色人才是指按《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共五大类

 

  (三)办理条件

  1、2017年1月1日后认定或评定的;

  2、在长安镇自主创业满1年或与长安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或依法纳税满1年。

 

  (四)补贴标准

  1、特色人才补贴方式和标准。特色人才补贴一次性发放,每人限申领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1)特级人才补贴12万;

  (2)一类人才补贴10万;

  (3)二类人才补贴8万;

  (4)三类人才补贴6万;

  (5)四类人才补贴4万。

  2、特色人才补贴不能与本方案中由镇财政承担的补贴同时申领。

 

  (五)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

  1、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东莞银行账户、上年度工资凭证、特色人才证书。

  2、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长安人社分局办理。

 

三、博士及博士后建站补贴

  (一)办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受理范围

  2017年1月1日之后经批准在长安镇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

 

  (三)补贴标准

  1、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补贴20万;

  2、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补贴20万;

  3、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的单位补贴12万;

  4、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补贴8万;

  5、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的单位补贴8万。

 

  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博士后工作站的补贴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四)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

  1、办理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站的获批或备案文件材料、企业银行账户

  2、申请企业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长安人社分局办理。

 

四、上述补贴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咨询电话:82112345转2018、81881172

 

  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在网上申报。特色人才引进补贴、博士及博士后建站补贴在线下申报

 

  线下申报地址: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窗口《(疫情期间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需提前在微信公众号“i莞家”预约-预约办事-在线预约公众号版-长安镇-长安政务服务中心-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人社分局(原人力资源分局)-选择相关业务类别》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1.2022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

2.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3.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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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