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公布了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43项)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72项)。其中,由东莞申报的木偶戏(大朗杖头木偶戏)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奋力开创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木偶艺术,古称“傀儡戏”。是借助木偶为表演媒介的一种表演形式。表演时,演员在幕后一边操纵木偶,一边演唱,并配以音乐。根据木偶形体和操纵技术的不同,有布袋木偶、提线木偶、杖头木偶、铁线木偶等。
东莞市大朗镇巷头木偶,属“杖头木偶”,主要流传于东莞各镇街。相传,清朝末年,大朗镇圣堂村人叶满从福建买回一套木偶,人称“杖头木偶”。“杖头木偶”是演员把木偶举过头顶表演,舞台上要设一道帷幕遮挡演员,帷幕的大小由木偶的大小决定。常规用的帷幕长6米至8米,高1.6米至1.7米,舞台灯光布局设置需面光,侧光,顶光、天幕光等以及其它效果流动光位。舞台设置边幕、沿幕、天幕、帷幕等,景区设置网景、纱幕、推景、转景、吊景等。表演时由3-4人操纵木偶,每人操纵1-2尊,后面伴唱、伴乐者9-12人;表演过程根据人物行当和剧情需要表演飞天、入地、点火、射箭、骑马、张扇、划船、武打等动作,呈现独特的操纵技艺,很受欢迎。
民国初期,巷头村陈满容成立巷头木偶剧团。他们经常挑着担子到处进行演出,红极一时。上世纪20年代,巷头木偶剧团由陈镇波、陈练洪改为“新世界木偶班”,以粤剧唱腔在广州先施公司演出。1940年初,巷头木偶剧团为逃避战乱而到香港,受到香港广大观众的欢迎。新中国成立后,木偶剧团专业化,巷头艺人先后去省木偶剧团、中山木偶剧团从事专业演出。1977年,巷头村人陈绍初成立“巷头木偶剧团”,后因经费困难停办。2006年8月,木偶老艺人陈绍初再度成立“巷头木偶剧团”,获得各级政府的支持。2008年3月27日,“东莞市群众艺术馆木偶剧创作演出基地”在大朗镇巷头社区挂牌成立,巷头木偶艺术进入新时代。
巷头木偶戏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了这一优秀传统文化项目在东莞的传承传播,丰富了当地的文化生活。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朗镇文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