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一男子酒后挪车被禁驾5年
i东莞 2022-05-20 15:44:55

“酒后开车走一小段路”算不算酒驾呢?虎门一男子酒后挪车被举报,交警虎门大队对男子进行酒驾测试,发现该男子的行为为醉驾,依据相关法律,该男子被处5年禁驾。

据了解,5月7日凌晨,交警虎门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名司机在虎门金洲角苏新区路段违停,后又有一名男子将车开到出租屋楼下,开车男子涉嫌醉酒驾驶。交警赶到现场一查,嫌疑司机代某当场耍酒疯,不仅恶语相向,还推搡执勤人员。

原来,代某跟伴侣和朋友在厚街的饭店聚餐饮酒,结束后让未喝酒的女朋友王某驾驶小轿车一起回家。回到家后,因没停好车,代某下楼重新处理。代某随后就擅自将车开到出租屋楼下,由于找不到停车位,便把车辆停在过道上,妨碍了其他人出行。在代某的房东为其找到车位后,代某方才将车辆挪开。其间,有群众发现代某满身酒气,涉嫌酒驾,于是报警处理。

接报后,民警迅速到场,马上就在楼下的消夜摊位上找到了代某,而这时候的代某满身酒气,说话语无伦次,走路踉踉跄跄,已然一副醉醺醺的模样。

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后挪车,代某则矢口否认,甚至开始肆无忌惮地耍酒疯,又是大声喧哗,又是推搡交警,严重妨碍执法。随后,民警依法传唤代某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但代某却拒不配合。经多番警告后,现场警员只好对代某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押回交警大队,并马上抽取其血液样本送检。最后,送检的代某的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264.12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代某在酒醒后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其对自己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代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只要将车辆驶离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

文字:雷元全 图片:交警虎门大队供图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