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服出现质量问题退货遭拒,调解员耐心调解化纠纷
i东莞 2022-03-11 17:34:54

丁某去年9月在长安某广场一服装店购买了一套西装(包括西服、西裤、白衬衫),售价3006元人民币。丁某穿后发现西裤裆部出现起毛球现象,于是日前来到该服装店反映情况,并要求服装店全额退还购买西装的费用。这个诉求遭到店铺负责人聂某拒绝后,丁某随即强行拿走店铺橱窗展示的一套全新西装。聂某随即报警,双方被带到长安派出所调解处理。

调解过程

调解员耐心调解促成双方矛盾化解

丁某表示,该西裤购买后只穿过3次,裆部就出现了起毛球现象。自己曾把西裤拿去店铺进行除毛球操作,但效果并不好。一怒之下他便来到店铺讨要说法,他认为作为一个大品牌,不应该出现这种劣质商品,要求店铺对丁某全额退款。

聂某对此回应称,店铺已经对西裤上的毛球做了清除处理,不影响正常使用。他强调西裤属于羊毛材质,不能用过于刺激的洗涤剂擦拭,也不能机洗。他认为西裤的问题也有可能是清洗过程造成的,丁某在清洗的过程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而拒绝退款。

调解员蔡满林、刘洪延听取双方的叙述之后,先稳定双方的情绪,然后向丁某问了一些问题。调解员表示,一方面,丁某声称这条西裤只穿了三次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难以查清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起毛球。另一方面,虽然裤子有质量问题,但西装和衬衫仍然能正常使用,因此丁某提出的赔偿数额不应该是3006元。调解员还向丁某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醒丁某其行为已涉嫌抢夺,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

丁某听了调解员的分析之后,也认为自己的说法站不住脚,愿意与对方坐下来好好协商调解。

调解员随后询问聂某是否还有其他的解决方案,聂某坚持表示不会退款。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随后,调解员对案件再次进行分析,认为本案涉及买卖关系,店铺一方的立场是在购买商品的全过程都要服务好每一位消费者,而丁某的立场是购买了价格高昂的商品,在售后服务上也应该要高质量处理,不能仅仅通过简单处理的方式解决。

经调解,调解员向聂某提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是由店铺重新给丁某量身定制一条西裤,另一个是店铺给丁某更换一条同等价格的西裤。聂某打电话请示领导后,最终店铺同意选择第二个方案。丁某也对此表示接受。

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共识,由服装店更换一条新的同等价位西裤给丁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此案得以化解。

调解员蔡满林、刘洪延表示,遇到产品质量纠纷的时候,要学会冷静下来,积极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发现产品有问题时,可以通过12315热线平台反映,而不是采用非理性手段解决。

律师点评

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潘坚珍律师认为,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衣服作为消耗品,离购买时间又过了约五个月,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认为质量不合格的举证责任就在购买方。消费者在购买价格较高的商品时,一定要问清楚质保期,同时也要按要求使用,保存好购买凭证、保修卡等,遇到问题要依法维权,切不可一时冲动,否则,问题非但得不到解决,更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法律问题。

文字:李金健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