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1个多月,《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
作为最新获准施行的东莞地方性法规,《条例》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和监督管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确保该法规顺利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近期积极督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抓好抓实《条例》实施前各项工作。
▲我市今年着力打造莞味广告示范街(区),推动《条例》更好地落地。图为南城街道打造的莞味广告示范街(区)
广泛听民声潜心立好法
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是展现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市经济和户外广告行业迅速发展,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存在的规划滞后、管理缺位、设置不规范、不安全、不美观等问题,不仅制约了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而且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如何破解这一管理难题?东莞立足于提升城市品质的决策部署和安全宜居的民生诉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地方立法的手段来推动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范化。
自2020年1月起,规范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立法工作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正式立法项目。
召开专题立项论证会,提前介入法规的起草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其他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和立法经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召开立法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在此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把握立法主导权,推动《条例》不断完善。
据悉,该法规从议案稿到表决稿,新增条款8条,删除条款2条,共有45个条款被修改完善。
今年4月16日,数易其稿的《条例》在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被表决通过。紧接着,《条例》被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
5月26日,《条例》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东莞以法治化手段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从制度设计走向了实践。
▲图为凤岗的莞味广告示范街(区)
着力补“短板”良法促发展
聚焦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管理中存在的“短板”问题,《条例》有针对性地作出了规范。
对于在部分领域存在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职责划定不清晰的现象,《条例》对上位法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厘清了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条例》的第四条明确提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是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自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国道五十米、省道三十米、县道二十米、乡道十米范围内地面广告标牌设施的监督管理。
对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问题,《条例》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与招牌设置必须以安全为首要原则,并在文中设置了专门的章节作出规范,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条例》第三十条对户外广告设置人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按照该条款的规定,设置人是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进行安全检查,并要视乎安全隐患情况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发现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存在安全隐患,也应当责令设置人限期整修或者拆除。
此外,该条款还提到,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人应当予以更新或者拆除。遇台风、暴雨或其他恶劣天气情况,设置人应当采取加固、拆除等防范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条例》第三十一条则对大型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规范。该条款指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自设置之日起一年内,设置人应当每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测。该条款还指出,设置人在完成安全检测之日起七日内要向审批部门提交安全检测报告,如果安全检测不合格,设置人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其他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由设置人自行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除了补齐“短板”外,《条例》立足于我市户外广告行业的发展,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的流程也进行了优化。
如在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方面,《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明确了申请所需提交的四类材料,并规定相关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十二个工作日内予以许可。这些举措落实了“放管服”的要求,简化了申请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的具体材料,也压缩了审批时限。
监督强保障执行促落实
为确保《条例》获批准通过后能如期得到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立足人大的监督职能,推动《条例》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在人大的监督下,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开展摸排整顿、强化宣传、打造示范项目等工作。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安排了调研组到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调研,了解《条例》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继续做好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尽快出台《条例》的配套文件,继续做好宣传工作,为《条例》的落地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今年7月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全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通知》,全面摸排和整顿户外广告设施,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截至10月,东莞全市已排查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1323处。
该局还加强法规解读,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条例》作了解读,并计划借助东莞玉兰女子执法服务队伍,开展送宣贯资料进商家、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联合相关部门编制完善了《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1-2026年)》以及《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东莞市户外招牌品质提升图则指引》等配套文件。目前,该规划及相关配套文件已报市政府审定,预计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此外,配合《条例》的实施,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今年还着力打造莞味广告示范街(区),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条例》更好地落地。按照部署,东莞今年将打造33条(个)覆盖各镇街、园区的莞味广告示范街或具有莞味特色的户外广告设施“打卡点”,以点带面逐步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户外广告活力街区,推动我市户外广告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目前,各镇街、园区已选点、制定实施方案,并基本进场施工,塘厦、莞城、樟木头等镇的相关项目已基本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