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售银行卡,虎门5人被刑拘
i东莞
2021-11-10 12:30:45
你是否看到或者听到过租用、收购银行卡的信息?是否因为有利可图动过出租、出售银行卡的心思?注意了,出租、出售银行卡可能构成犯罪。近日,虎门有5人因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诈骗嫌疑人进行诈骗活动,被刑拘。
据了解,近日,虎门(滨海湾)公安分局专案组经研判分析、落地摸排,成功侦破电信诈骗案9宗,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据透露,2021年10月,虎门(滨海湾)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反诈中心接上级部门下发线索,排查发现多名诈骗嫌疑人的活动轨迹,随即部署抓捕行动。10月24日,反诈中心行动组经大量落地摸排和严密布控,成功将杨某龙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杨某龙、王某华、兰某贵、姜某兰、卢某朋等5名嫌疑人使用名下银行卡共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9起。目前,嫌疑人杨某龙等5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张某铭等4人被依法拘传,案件正进一步处理当中。
警方提醒:电信、网络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是因犯罪分子借用他人银行账户实现层层转账,在极短的时间内转移赃款至境内外各地。因蝇头小利出租、出售银行卡,不仅可能影响个人信用,更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以致触及法律、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妥善保管银行卡、手机卡,切勿贪图小利而将银行卡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
文字:雷元全
图片:虎门公安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