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超标电动车算不算酒驾?东坑交警用这个案例告诉你
i东莞 2021-11-09 13:52:38

11月6日,东莞交警东坑大队开展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行动中,执勤民警查处一起超标电动自行车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处罚。

很多人认为,酒驾是指酒后驾驶货车、汽车等传统意义上的机动车,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酒后驾驶二轮、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等情形,也属于酒驾。

11月6日晚,东莞交警东坑大队在东兴西路开展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时24分许,李某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车行经过执勤点时,被执勤人员拦截住。随后,执勤人员对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36mg/100ml,李某已达酒驾标准。

李某辩称,他知道喝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他刚刚吃饭的时候喝了两杯啤酒,但是他自认为开的是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所以即使喝了酒,仍然在饭后驾车离开。对于东坑交警认定其酒驾,他表示不解并感到冤枉。

执勤民警解释说,由于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已超过一定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其行为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向其普及电动自行车的各项指标和参数,并依法对李某作出酒后驾驶处罚。

东莞交警东坑大队提醒市民,驾驶人进行酒驾醉驾,实则都是为生命“砍价,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电动车都做要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这是对自己也是对家人负责。

文字:李健武 尹金钟 图片:东坑供图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