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粤港跨境货车司机与接驳司机“三点一线”疫情防控闭环管理措施的告知书
i东莞 2021-09-09 17:20:39

为进一步加强经批准豁免入境隔离的粤港跨境货车司机(以下简称“跨境司机”)和接驳司机在莞期间“三点一线”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工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跨境司机、接驳司机按规定在申报运输任务信息后入莞,按照申报行驶路线从口岸到目的地作业点进行点对点运输作业,完成装卸作业后立即离莞。跨境司机、接驳司机入境后全程必须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下车及与其他人直接接触,非特殊情况不得在莞留宿过夜。

二、跨境司机、接驳司机如有正当理由需在莞过夜,须由司机本人或货主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镇街(园区)指挥部审批同意后统一安排在指定场所自费住宿,并实施封闭管理,不得自行安排在莞过夜。住宿期间,跨境货车统一停放在所在镇街(园区)指定停车场或货主单位停车场,由所在镇街(园区)免费提供停车场与住宿点间的专车接驳服务。

三、跨境司机、接驳司机应当在接驳点、跨境运输货物作业点、住宿点及沿线场所扫码通行,并服从“三点一线”中沿线交通节点(高速服务区、收费站、加油站、物流园区、维修厂、停车场、接驳点以及其他交通节点)的防疫监督管理。

四、跨境运输企业和“三点一线”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措施和操作规范,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跨境货车司机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指定企业负责人、配备专责管理员负责做好本企业场所和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

五、跨境司机暂停从事跨境运输作业自愿退出豁免备案名单的,经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入境来莞正常工作生活,按照入境人员管理,应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六、跨境司机、接驳司机入境作业过程中,不得有以下情形:

1.疫情防控期间无正当理由多次空车往返、在指定货物作业点以外的场所装卸货物、不在指定接驳转运点实施接驳;

2.入莞后无正当理由没有按照申报路线行驶;

3.入莞后参加2人以上聚餐或聚集性活动与其他人发生直接接触、进入公共场所、居民辖区以及自行安排在莞留宿过夜;

4.利用跨境货车搭载其他人员、驾驶其他社会车辆、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5.完成跨境运输任务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莞;

6.对运输作业任务、个人健康状况申报信息和核酸检测材料弄虚作假;

7.在口岸通关环节,因违反卫生检疫、出入境管理和反走私规定,被海关、边检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

七、任何个人或企业不得组织、聘请跨境司机、接驳司机到非指定跨境货车作业点、接驳点的场所装卸货物。

本告知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视两地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请各跨境运输企业和司机朋友知悉,感谢对东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配合。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