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人社分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进一步延伸普法效果,采取“阳光仲裁”观摩庭的新举措,深入推进劳动法规普法行动,让“看得见”的劳动法规内化于心,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增强了辖区企业劳动法律意识,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以来,清溪仲裁庭开展了6次“观摩庭”活动,共邀请13家企业及8个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人员参加“阳光仲裁”观摩庭活动。
“阳光仲裁”观摩庭聚焦劳资热点问题
8月26日上午,清溪仲裁庭邀请4家重点企业代表以及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人员到清溪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第一庭审室,“零距离”观摩劳动仲裁案件庭审。
此次“阳光仲裁”庭审选取了一宗工伤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开庭前,工作人员将劳动仲裁涉及的流程、纪律、注意事项等告知观摩人员。庭审中,经过庭审调查、质证、辩论、调解等环节,认为该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员工连续发生2次工伤。仲裁员根据双方陈述、提供证据,结合争议焦点进行审理,对于员工连续多次工伤应享受的工伤待遇进行了解释,案件在庭审结束后也顺利调解结案。企业代表及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认真观摩了庭审全过程,大家纷纷认为,整个“阳光仲裁”庭观摩活动,注重发挥“以案释法”的宣传教育作用,不仅学习和掌握了庭审及应诉技巧,也认识到了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上了一堂深刻的普法教育课。
全方位普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庭审结束后,清溪仲裁庭组织参加观摩庭的企业代表以及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人员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并邀请了清溪人社分局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针对企业提出的有关社保参保、劳务派遣等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切实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普法服务。
参加庭审观摩的企业代表,有些是第一次走进仲裁庭审现场,亲身经历庭审过程。一名企业代表表示,现场庭审观摩以真实的劳动争议案例为引导,通过这种直观的方式来感受劳动仲裁机构和劳动主管部门对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的思路,这种形式非常可取,“让我们企业更加意识到劳动普法的重要性,特别在经营方面,要做好人性化管理,抓早抓小抓矛头,把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据悉,接下来,清溪人社分局仲裁庭将持续举办庭审观摩活动,让更多的企业代表走进仲裁庭,了解庭审,寓普法于庭审全程,既当好了“仲裁员”,又当好了“普法员”,不断提升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努力将“阳光仲裁”观摩庭打造为清溪劳动法规普法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