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水价机制
新华社
2021-08-07 12:24:00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我国将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修订后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机制。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通过核定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根据核定供水量确定供水价格,并统筹考虑当地供水事业发展需要、促进节约用水、社会承受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
修订后的《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和运行维护费,并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人工费、修理费等主要参数取值作出具体规定,对供水企业职工人数定员、管网漏损率控制等实行激励约束机制,激励供水企业精简人员,降低管网漏损率,提高管理效率。
来源:新华社
编辑:朱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