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称,2020年2月9日起,我市所有零售药店实行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登记报告制度,目前这项规定依然继续执行。希望市民到药店购买这两类药物时,要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眼下是防疫的关键时期,实名登记购药是进一步减少隐患风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所在,那么,现在我市药店对于退热止咳类药品购买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相关走访。
走访:药店要求实名登记、验证电话
昨日,记者走访了位于东城东泰友谊市场附近的三家药店,发现几家药店都在门口设置了检查登记台,且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市民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后才能入内。
“有退热药吗?”昨日上午9点左右,在德爱堂药店,当记者询问店员时,店员表示必须要拿身份证才能购买。“不是本人能买吗?”记者继续询问,对方表示,如果是帮人购买,还必须要拿对方的身份证,只有购药人的身份证是不可以的。同时,要描述病人的症状,并进行登记,只要是购买退热药,都在登记范围。
随后,记者来到了同一排的东莞国药景湖分店。该店原本有两个出入口,现在只保留了一个供进出。记者表示要购买退烧止咳药时,工作人员询问:“你没有发烧,是不是本人购药?如果是替人购买,必须要出示患者本人身份证,而且必须要原件。”当记者表示很麻烦时,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的。我们还需要登记电话、地址、患者症状,同时还要询问14天的行程记录,不配合登记就不能购买。”
附近的大参林药房,也需要登记并由店员核实后,才可以出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店员进一步解释,早在2月初就收到了公司通知,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要进行实名登记。
“比如布洛芬缓释胶囊、必理通、儿童退热贴等都是大家经常购买的退热药品,我们现在只要涉及到购买此类,都要求一定要登记身份证。同时要登记电话,并当场拨打电话,当场核实是否属实。此外,还要询问对方14天内是否去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区。如果有,我们就要将信息及时上报。如果检查购药人出现发热,我们要告知他们最近的发热门诊,要他们去医院及时就诊。”店员还介绍,近期到店购买此类药品的人不算多,购买基本上也都是买回备用的。
要求:药企再发通知要求严格“把关”
“在收到通告之后,我们已经连夜给下属药店发出通知,要求各分公司门店将通告打印张贴在店门口显眼位置,并明确店员须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东莞国药副总经理尹剑锋介绍。
据悉,其针对通告推出了具体的四点要求:
一、实行单门出入。并设置需配戴口罩和测量体温的提示牌,直至疫情结束。
二、执行必检制度。药店安排专人对所有入店人员(包括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要婉拒入店,登记好信息向上汇报。
三、保证信息无误。对购买发热咳嗽药的顾客核实身份证原件和电话号码,并于当日在省智慧食药监平台详细录入信息。
四、及时汇报情况。遇到以下“四类人”需立即汇报:(1)发热人员;(2)14天内来粤的疫情高发地区人员;(3)14天内曾到过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4)与前两类有接触史的人员。
尹剑锋介绍,东莞国药坚决执行指挥部要求,目前也通过各种渠道对该通告进行了推送宣传,比如企业发布通告,同时发动员工在会员、顾客群以及朋友圈进行推送宣传等。
记者 钟晨/文
全媒体记者 苏祖洪 廖嘉慧/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