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同母异父哥哥姓,法院二审准了
i东莞 2019-07-12 12:52:05

今年8岁的濠濠出生于东莞南城,有个同母异父的哥哥聪聪。哥哥聪聪姓张,濠濠跟妈妈姓袁。随着濠濠长大,妈妈为了让兄弟俩感情越来越好,想让濠濠跟着哥哥改姓张,却遭遇困难。近日,东莞中院对此做出二审判决,支持濠濠改姓。

弟弟想跟哥哥姓

袁某云于2004年生下聪聪,2010年和聪聪父亲离婚。袁某云于2011年4月非婚生育濠濠,濠濠以“袁某濠”为名于2016年随母入户。

妈妈想让濠濠跟同母异父的哥哥聪聪都姓张,于2018年多次向南城公安分局提出申请,要求将“袁某濠”的姓名变更为“张某濠”。

南城公安分局认为,姓氏作为独特的文化传统,通常是维系血缘的隐形纽带,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观念。公民随父姓或者随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在中国有深厚的伦理基础,应当得到良好的传承。只有不违反公序良俗,才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因濠濠的生父不姓张,南城公安分局拒绝濠濠更改姓氏的申请。

濠濠诉至法院,一审法院未支持濠濠的请求。濠濠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认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二审承办法官表示,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行政机关在判断一种行为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时,必须综合考虑行为的内容和目的,行为成立时的客观环境和当事人的主观动机等因素。就本案而言,濠濠向南城公安分局申请更换姓名,是为更好地让兄弟之间的情谊得到巩固,更有利于濠濠的成长。因此,濠濠的更名申请没有违反社会公德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近日,东莞中院二审判决:南城公安分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对袁某濠的姓名变更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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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更改姓氏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全媒体记者 付碧强 王子玺 通讯员 李婷婷/文

编辑 刘承志

编辑:梁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