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明确新一轮购房补贴细则,最高补贴3万元
东莞+ 2026-10-21 21:44:53

10月2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细化落实《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东建房〔2026〕13号)相关部署,通过延续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精准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本次通告清晰明确新一轮购房补贴的申领时间、补贴标准、申报时段、公示流程及资金发放安排,政策细则清晰、落地流程规范,让惠民举措精准直达购房者。

根据通告,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7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可享受购房补贴,补贴额度为购房合同总价的2%,单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其中,“三限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按照工作安排,本次购房补贴申报时间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12日。申报受理结束后,各镇街(园区)将有序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名单,将于2027年4月30日前在所购房屋属地镇街(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所购房屋属地镇街(园区)将于2027年6月30日前分批次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确保惠民资金及时兑现、精准落地。

据悉,本次购房补贴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将参照《关于印发〈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开展申领购房补贴工作的通告》等现有配套文件执行,全程规范审核、公示、拨付流程,保障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公开落地。此次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是东莞稳楼市、惠民生的重要务实举措,有效降低居民置业成本、提振合理住房消费信心,持续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助力全市房地产业实现良性循环、平稳健康发展。

文字:记者 冯文彦 编辑:李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