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治
在我的认知里宪法只不过是一条条冰冷而严肃的规则,是电视法庭上法官利用它们审判一个有罪者,和我们这些小学生没有什么直接联系,距离校园生活隔着十万八千里,我总是以为宪法这个东西的用意是在于约束坏人,直到我看了一个关于宪法的视频,经历过生活中的一件件被人认为是"小事”的真实事件,仿佛一幕幕地上映在眼前,我才真正理解,原来宪法无处不在,宪法从不是真正意义的高高在上,它藏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课堂上的学习、与人相处的点点滴滴,它虽然"微小”,但是它像一层坚硬的铠甲,每分每秒都在守护我们青少年的健康和安全,时时刻刻陪着我们知法、懂法、守法。
我们学校每年都是法治副校长在国家宪法日的时候发表演讲,我当时觉得好好地在学校和宪法有什么关联,讲得都是关于国家大事,和我们这些纯粹的小学生的关系有多大?当我在宪法主题公园里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句话时,我心里深受触动,因为我们能安安稳稳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直起腰板儿读书学习,不必为求学而四处奔波,这份安稳的读书机会,这正是宪法给予了每一个青少年的权利。但是,认真听讲,努力学习,是我们每一个小学生必须覆行的义务。我才明白宪法并不是离我们遥远,而是近在咫尺。
在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校长讲的每一件事都是真实的,使我对宪法的认知彻底改变,那里面的例子讲到了给同学取侮辱性的绰号、肆意取笑某某人的一件事,我的脑子不停地在思考,谁都有犯错的时候,犯错不是很正常吗?为什么要取笑呢?不应该是鼓励某某同学吗?可能给同学取侮辱性的绰号,肆意取笑某某人的一件事,可能在大家的认知里只是一件小事,算不上什么惊天大事,可直观的事实上,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是法律最不允许的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我的身上,也亲身经历过被取侮辱性绰号的事件,我叫凌梓瑜因为我的名字里带个"瑜”字,我们班的同学就给我取了很多绰号,比如说"铁板鱿鱼”、"烧烤鱼”等等,他们已经侵犯了我的人格尊严,我默默忍受了几个月,想着不必要因为他们给我取的绰号而跟他们撕破脸,而他们却当成一次玩笑,觉得不就是一个玩笑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我第二天还是和老师讲了这个问题,老师狠狠教育了他们,我也明白要学会尊重他人,也学会有问题就直接说,不要默默忍着。因为现实教会了我一个道理,如果你当哑巴,他们只会变本加厉。
不只是校园里面有法治,网络上也同样如此。无意中我查询资料,发现网络上有的网友随意造谣他人,随意盗用别人的作品。现实又给我上了一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同样得遵守宪法的规则,不能在网络上随意造谣他人、盗用别人的作文、盗用别人的绘画作品、盗用别人的辛苦成果。我们享受在网络的各种内容之中,也要遵守宪法的底线。我们作为学生,既要受到宪法的保护,也要受到宪法的约束。
我曾以为,守法只要不犯罪就好了。直到现在我才深刻的认识到,法治体现在一件件微小的事:比如不随意给他人取绰号,不随意造谣他人,不随意盗用别人的作品和绘画,不欺凌他人,不随意语言攻击他人;上网时要文明发言,恶语伤人心,不传播谣言;大家要和谐相处,不与人发生冲突,发生冲突要向师长及父母求助。学法的意义,不是在于死记硬背,而是在于如何学会保护自己;懂法的意义,是在于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守法的意义,是让我们学会如何与人和善相处,教会我们善待每一位人。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法治是护航青春的基石。宪法和所有的各项法律,是守护我们的受教育权利,守护我们的身心安全,守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法治不是一个普通的名词,它是我们成长道路上离不开的"母亲”,它是待人和善的一把直尺。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长在春风里,既要做守法的好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的所有知识;我们要做法治的实践者,我们不能空口无凭,要将法律的一言一行深刻的表现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要心怀敬畏,明辨是非,知法懂法守法做得好。法治是我们成长路上最亮的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的成长道路。
作者:东莞市茶山镇中心小学 六年级 5班 凌梓瑜;指导老师:李嘉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