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消防行政执法人员
依法对某小区开展检查时
发现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袁某某
提交的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为假证
经询问调查
袁某某在网上花费1960元
购买了印有本人身份信息的假证
并持该假证从事消防设施操作相关工作
(检查现场。图源:四川消防)
消防行政执法人员
将该违法线索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
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事后,当地公安机关依法
对袁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款: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二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四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应急提醒
是应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必要条件
只有参加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资质的
正规学校或机构的培训
并熟练掌握设备使用、操作流程
通过相关考核的人员
才能持证上岗
私自伪造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或持假证上岗,均属违法行为
来源|应急管理部、广东消防、四川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