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黎炳盛代理东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东莞+ 2026-09-30 10:11:17

(2026年9月29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黎炳盛代理东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