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通过东莞“全域文明曝光台”热线22111000反映,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561号附近人行天桥下的路边垃圾回收点,黑色环卫垃圾桶旁堆放着未及时清运的废弃布料与杂物,影响市容环境和行人通行,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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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到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561号附近实地走访。该处位于人行天桥下方,紧邻石大路辅路,周边有沿街商铺和居民区。记者在现场看到,黑色环卫垃圾桶旁堆放着数袋用编织袋盛装的废弃布料,部分袋口敞开,布料外露散落在人行道和车道路沿。地面可见明显的油污痕迹,部分砖面发黑发黏,踩上去有黏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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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布料堆在这里,一直没人来清走。”在附近工作的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另一位路过的市民刘阿姨也表示,地面油污明显,“走路都要绕开,怕滑倒”。
根据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在责任区范围内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鼠蝇蚊蟑等病媒生物孳生地。该处垃圾回收点所属区域的责任人,负有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地面整洁的义务。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一条,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责任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予警告,可以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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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和分类标准、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和周边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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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路是寮步镇的主要道路之一,人行天桥下垃圾回收点废弃布料堆积、地面油污明显,既影响周边市容环境,也给行人通行带来不便。市民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对该处垃圾进行清运,清理地面油污,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日常保洁管理。
市民如发现身边存在类似垃圾堆积、地面油污等问题,可通过“全域文明曝光台”热线22111000反映。共同推动城市环境不断改善,让每一位市民都能享有整洁、安全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