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侥幸“拖一拖”!东莞新规上线,门前卫生偷懒真的会被罚
东莞城市管理 2026-09-21 09:37:08

门前乱堆杂物、积水长蚊虫、卫生死角积灰……

 

以前很多商户、企业觉得:环境卫生是小事,拖一拖影响不大。

 

近期,万江、石龙等镇街接连开出新规实施后首批罚单,针对不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义务的经营主体进行处罚。

 

 

 

案例一

废品回收站屡劝不改

新规破除“拖延侥幸”心态

 

门店门前乱堆放、积水异味、蚊虫滋生,是市容环境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新规实施以来,石龙城管分局聚焦沿街经营乱象,从严整治责任区履职缺位行为,9月4日对新城区宝和街一家屡劝不改的废品回收站,开出该镇新规实施后首宗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履职不力罚单,9月8日再对另一家相同情形的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罚。

 

第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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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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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石龙城管工作人员介绍,涉事两家废品回收站长期存在违规问题,执法部门早已重点关注。两家经营主体常年将废旧物料随意堆放在门前公共区域,夏季物料腐烂异味扰民,雨天场地积水严重,孳生大量蚊虫,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此前,石龙城管分局多次联合卫健、经发、社区等相关单位上门开展联合劝导,反复向经营者讲解法律法规、明确管护责任、告知违规后果,给予充足的整改时间和整改机会。但两家废品站经营者始终抱有“拖一拖、混过去”的侥幸心理,采取“检查前临时清理、检查后立刻反弹”的敷衍应付方式,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教不改。

 

结合前期多次教育劝导、联合检查的记录,执法部门对两家废品站共开出600元罚单。

 

 

 

案例二

企业履职缺位存卫生隐患

逾期未整改被依法处罚

 

万江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容巡查工作中发现,蚬涌社区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法定责任主体,未严格落实日常管护义务。执法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责任区域内杂物随意堆积、地面存在积水,多处卫生死角长期无人清理,不仅影响片区市容整洁,还极易孳生蚊蝇,存在突出的虫媒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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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企业的违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市容环卫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法定管护责任,现场下达整改通知,讲解清扫保洁、孳生地清除、死角整治等整改要求,责令企业限期完成环境整治。

 

整改期限届满后,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复查核验,该企业心存侥幸、消极整改,逾期未做任何整治工作,始终未依法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护义务,违规问题持续存在。依据《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万江城管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新规实施后万江街道首宗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履职不到位处罚案件。

 

 

 

 

以案说法·新规科普

 

 

 

一些商户和企业经营主体存在认知误区:行业物料进出频繁、场地有限,门前空地可当作“临时仓库”随意使用。但根据《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东莞市全面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各类单位、经营主体作为责任主体,需对所属区域、经营区域履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孳生地清理、卫生死角整治等管护义务,保持责任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堆积、无积水异味、无病媒滋生隐患。

 

责任主体拒不履行管护义务、整改不到位的,将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条例第四十一条,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予警告,可以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新规的落地实施,进一步细化了责任标准、强化了处罚力度,彻底打破“小问题无人管、整改靠拖延”的乱象,让市容环境管护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离不开每一家商户、企业的自觉坚守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不是约束的条条框框

而是守护人居环境、共建文明家园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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