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9月9日发布9件2026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助力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据了解,这批案例围绕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等重要法律问题,既包括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传统消费领域,也涉及人工智能、新能源、平台经济等新兴和重点领域。
“某营销公司与某珠宝公司、某商行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院明确,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业标识登记为企业字号,即使规范使用仍不足以避免混淆的,应当认定该登记使用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名称仿冒行为的认定规则。
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通过有效规制虚假宣传、诋毁商誉等恶性竞争行为,促推平台经济、新能源产业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某公司、某电池公司与孙某、某新能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中,法院对经营者为推广自身产品、恶意剪辑拼接刀片电池测评视频以贬损竞争对手商品性能,以及发布与客观事实不符的比较广告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商誉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为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某科技公司与某软件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院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认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批量生成、发布针对他人软件产品的测评文章,为自身软件产品引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规制不当利用新技术损害竞争秩序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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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案例惩治抢单“物理外挂”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9月9日发布9件2026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利用抢单“物理外挂”产品破坏平台公平竞争秩序,对护航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具有示范意义。
某科技公司等三家公司是某外卖平台及某众包平台的运营主体。2024年起,三家公司陆续收到大量投诉,反映部分骑手使用外挂设备在某众包平台抢单。三家公司经调查发现,某电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两家店铺,对外销售名为“点滑器”的产品,并发布该产品的使用教程视频。
教程指导骑手将相关设备与该众包平台App进行连接,通过设置指令,实现无需手动触碰手机屏幕即可快速刷新订单、自动抢单,抢单速度远快于常规手动操作。据统计,该点滑器产品累计销售额达数百万元。三家公司认为,某电子公司实施的前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某电子公司生产、销售的涉案点滑器产品通过技术手段规避平台操作规则,直接冲击平台原有派单逻辑,干扰调度算法的正常运行,导致平台订单分配机制失灵,构成对平台正常经营活动的实质性妨碍。同时,使用涉案点滑器产品的骑手,可以凭借技术手段优先抢占优质、高收益订单,打破了骑手之间公平竞争、按劳取酬的行业生态。该行为直接导致合规骑手获取订单的机会大幅减少,劳动收益受到不合理挤压,损害广大合规骑手的合法权益与从业积极性。
黄埔区人民法院表示,违规抢单后易出现订单取消、配送延误、配送路线不合理等问题,还会导致订单配送混乱、履约风险上升,降低商家出单、配送流转效率,引发消费者负面评价,损害了消费者及平台入驻商家的合法权益。
法院遂判令某电子公司赔偿某科技公司等300万元等。该一审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