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石龙城管分局依据9月1日新实施的《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新城区宝和街一家屡劝不改的废品回收站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元。这是新《条例》实施后,石龙首宗针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职责的处罚案例。
“从条例施行前我们就开始劝,卫健、经发、社区都一起去做过工作,前后跑了不下三趟。”石龙城管分局新城区城管片长说,这家废品站长期在门前堆放废旧回收物料,夏天散发异味,雨天引起积水,不仅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也容易成为蚊虫孳生的温床。城管部门多次联合卫健、经发、社区等单位上门教育引导,要求落实责任区整改,清理堆放的杂物,清除积水和卫生死角,但每次都是“当面整改、事后照旧”。
《条例》正式施行后,城管部门秉持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再次巡查劝导,在确认其仍未整改后,依法启动了处罚程序。“处罚不是目的,我们更希望通过法规的引导,让大家都履行好自己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石龙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规定,简单说就是每家每户、每个店铺、每个单位门前的环境卫生,都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责任划分遵循“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开店的由经营者和管理者负责;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负责;物业小区由物业负责;没有物业、自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则由自行管理者负责。
“以前很多商户觉得门口堆点东西是自己的事,现在法律明确了,店门口这块地也是你的‘责任田’。”执法人员介绍,责任区制度就是要解决“门前脏乱差”的老大难问题,是从源头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和虫媒传染病防控的关键一环。
开罚单的同时,石龙城管分局执法人员还走进黄家山村开展入户普法。执法人员向村民发放宣传单,讲解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法律责任,并督促早餐店、小卖部等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自觉清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和积水,共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石龙城管分局提醒: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宜居东莞,才是大家共同的目标。每个人都管好自己的“责任田”,整条街就干净了,整个城市就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