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实施后首罚!石龙一废品站屡劝不改“吃”罚单
宜居石龙 2026-09-07 17:35:23

9月4日,石龙城管分局依据9月1日新实施的《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新城区宝和街一家屡劝不改的废品回收站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元。这是新《条例》实施后,石龙首宗针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职责的处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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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条例施行前我们就开始劝,卫健、经发、社区都一起去做过工作,前后跑了不下三趟。”石龙城管分局新城区城管片长这家废品站长期在门前堆放废旧回收物料,夏天散发异味,雨天引起积水,不仅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也容易成为蚊虫孳生的温床。城管部门多次联合卫健、经发、社区等单位上门教育引导,要求落实责任区整改,清理堆放的杂物,清除积水和卫生死角,但每次都是当面整改事后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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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石龙城管分局联合多部门对废品站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引导

《条例》正式施行后,城管部门持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再次巡查劝导,在确认仍未整改,依法启动处罚程序。处罚不是目的我们更希望通过法规的引导,让大家都履行好自己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石龙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规定,简单说就是每家每户、每个店铺、每个单位门前的环境卫生,都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责任划分遵循“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开店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负责;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负责;物业小区由物业负责;没有物业、自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则由自行管理者负责。

“以前很多商户觉得门口堆点东西是自己的事,现在法律明确了,店门口这块地也是你的‘责任田’。”执法人员介绍,责任区制度就是要解决“门前脏乱差”的老大难问题是从源头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和虫媒传染病防控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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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协助废品站恢复门前责任区域环境秩序

开罚单的同时,石龙城管分局执法人员还走进黄家山村开展入户普法。执法人员向村民发放宣传单,讲解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法律责任,督促早餐店、小卖部等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自觉清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和积水,共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石龙城管分局提醒: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宜居东莞,才是大家共同的目标。每个人都管好自己的“责任田”,整条街就干净了,整个城市就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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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条例》宣传普法
接下来,石龙城管分局将以城管片长和玉兰女子执法服务队为依托,持续开展“新《条例》进社区、进市场、进商铺”宣传,对首次轻微违法以劝导为主,对屡教不改者依法查处,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督促责任人常态化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水隐患,让新条例真正落地见效。

 

资料来源丨石龙城管分局
文丨通讯员 袁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