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在基层一线早知晓、真落地、见实效,在正式施行前夕,中堂镇、大岭山镇人大主动靠前、联动职能部门,集中组织开展专题宣贯活动,通过权威解读、案例剖析和互动答疑,促进《条例》平稳实施,夯实东莞加快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现代化城市法治基础。
中堂镇: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城市管理监督
8月31日上午,中堂镇人大联合镇城管分局、中心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召开《条例》宣讲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推动《条例》有效实施。
会上,中堂镇城管分局有关负责同志从《条例》的立法背景与重大意义、立法依据与核心原则、主要内容、特色创新与亮点等四个方面展开解读,特别是对《条例》创设的责任区制度以及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病媒防控、流动经营、厨余垃圾管理、大件垃圾处置等问题的条款进行深入剖析。与会代表、部门单位围绕《条例》宣贯落实进行了互动交流。
通过组织宣讲,与会人员对《条例》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一致认为《条例》的实施,是我市完善城市治理法治体系、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东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政府各执法部门要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执法,积极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大管理力度,推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双提升;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代表联系选民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宣传学习活动,让广大选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中堂镇人大表示,将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继续积极搭建载体,组织代表开展宣传、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各类履职活动,切实发挥人大和人大代表在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监督作用,为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现代化新东莞贡献人大力量。
大岭山镇: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作为东莞首部专门规范市容环卫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超大城市精细治理需求,创设责任区制度,并对流动摊贩疏管、厨余垃圾收运、大件垃圾处置等民生关切作出系统性回应,旨在以法治“硬约束”提升城市“软环境”。
8月31日,大岭山镇人大办联合城管分局举办《条例》专题宣讲会,邀请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邱新作专题授课。
宣讲会上,邱新围绕“以法典为统领,以条例为抓手”的主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与城管执法的关系、《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他重点阐释了责任区制度,明确以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线界定责任边界,构建横向联动多部门、纵向覆盖各单位的协同治理格局。
针对群众关注的市容环境卫生痛点,邱新剖析了《条例》的务实举措:流动摊贩管理坚持“疏堵并举”,授权镇街划定经营区域、限定时段,并建立轻微违法容错机制;大件垃圾处置明确搭建线上预约平台、优化设施布点,畅通收运全链条;结合执法实践,他还就如何实现“力度”与“温度”的有机统一提供了具体指引。
会议指出,制定《条例》是我市以法治方式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立法实践。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村(社区)以此次宣讲会为契机,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为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