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文明曝光台丨厚街珊美大道:机非车辆违规停放、商户占道经营
东莞+ 2026-08-26 15:40:45

近日,有市民通过“全域文明曝光台”热线(22111000)反映,厚街珊美大道多处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商户占道经营等现象,给居民带来日常通行的困扰和隐患。

8月24日,记者实地探访了解到,厚街珊美大道沿街商铺密集,餐饮店、超市、写字楼林立,平日里人流、车流量较大,道路通行压力不小。然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让本就繁重的通行状况更是不堪重负。

沿路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珊美大道沿线多处斑马线遭到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不少私家车直接停靠在斑马线上,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也随意堆放在过街通道内,将人行横道堵得严严实实。市民过马路时无路可走,被迫绕行到机动车道穿行,与来往车流近距离交汇,给市民日常出行埋下安全隐患。

“平时上下班路过这里总提心吊胆,不少斑马线都被车子占了,过马路只能走到车道上去躲着车流走,实在不安全。” 家住附近的市民向记者坦言,珊美大道长期存在的违停占道问题,已经给日常出行带来很大困扰,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整治乱停放乱象。

除了违停违放问题,走访途中记者还发现,部分电动车销售商户将经营范围向外延伸,直接侵占门前的人行道开展经营活动。大量待售的电动自行车连片摆放在步道之上,宽阔的人行道被压缩成狭窄的过道,行人通行空间严重不足。商户占用公共道路占道展销,不仅挤占行人通行权益,也助长了周边非机动车乱停放的风气,让路段通行乱象愈发突出。

车辆违停并非简单的“小事”,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照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九十三条明确,对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驶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处以罚款,并可依法拖移车辆。部分城市结合地方实施条例,对严管路段违停、占用消防通道违停还会加重处罚。

人行道和斑马线属于公共通行空间,不应沦为商户的展销场地、车辆的临时停车场。全域文明曝光台在此呼吁沿街电动车销售商户自觉规范经营,切勿侵占人行道展销车辆;广大车主、骑行人员提高文明停放意识,杜绝违停行为。同时希望职能部门加大珊美大道巡查管控力度,常态化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及时消除过街安全隐患,还市民一条安全顺畅的通行道路。

文字:文明观察员、记者 张华桥 实习生 张兴成 图片:张兴成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