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文件,部署有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选举委员会主任骆招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潘新潮、杨晓棠及市选举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市选举委员会公告、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提纲。

根据市选举委员会工作安排,我市将于8月至9月上旬开展准备工作和宣传发动工作;9月上旬至10月下旬开展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开展提名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11月下旬开展投票选举工作;11月下旬至明年1月召开人代会,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东莞市人大代表名额为450名;经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全市各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为2556名。市、镇人大代表名额将按程序分别由市、镇选举委员会分配到各选区,以选区为单位进行同步选举。
会议决定,按照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在2026年8月至11月期间,安排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各选区投票选举市、镇人大代表的时间是2026年11月25日;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凡2008年11月25日前(含当日)出生,均达到选民的法定年龄。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在现居住地参选或委托投票。
会议强调,市选举委员会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要强化组织领导,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组织落实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要严明换届选举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要加强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