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莞特色人才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申报启动
东莞+ 2026-08-21 17:28:33

近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2026年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和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生活补助申报公告》,全面启动本年度省级以上人才及特色人才系列奖补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此举旨在通过落实人才安居和生活保障政策,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夯实留才用才的保障体系,为东莞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人才动能。

两类人才可享购房补贴与生活补助,申领条件与标准明确细化

本次申报严格依据《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4号)和《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及相关细则开展,受理范围覆盖两类重点人群:一是经市政府确认的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A、B、C类分别对应特色人才一、二、三类),二是全市认定的各级特色人才。申报项目包括购房补贴和生活补助两大类别,实现高层次、专业性人才群体的全覆盖。

在购房补贴方面,政策明确补贴仅限商品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须未在东莞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购房优惠,且须在首次获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之日(含当日)起及之前的183日内,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义在东莞首次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同时,申请人需在认定后连续在莞工作满12个月,申请时仍在岗;柔性引进的特色人才则需满足特级人才每年在莞6个月以上、其他类别人才每年9个月以上的工作时间要求。购房补贴按5年等额发放,除首年无需重复申请外,后续四年需每年主动提出发放申请,逾期或未申请者相应年度不予补办。对于在《实施办法》实施前已享受或正在享受原购房补贴的人才,继续按原标准执行,不做新旧政策差额补偿。

生活补助方面,实行5年逐年递增发放机制,申请人需满足连续在莞工作满12个月且申请时仍在岗,柔性引进人才同样需符合相应在莞时长要求。补助发放严格遵循“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若人才在领取期间获认定更高类别,则按最高类别调整标准,但已发放部分不再补发差额,确保政策落实公平规范。

统一流程分级办理,资金配套与个税代扣代缴有序推进

购房补贴与生活补助的申报执行统一办理流程:由人才本人发起申请,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加具意见后,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材料(工作单位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提出申请),依次经过属地人社部门初审、市级复核、安全信用审查,确认无误后形成补贴名单,最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各镇街(园区)下达市级承担的补贴资金,各镇街(园区)按规定配套资金,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偶然所得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拨付至个人账户。

此外,公告还对特殊情形作出补充说明:依据旧办法确认的第一批特色人才(入选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及第一批省级以上配套服务对象(入选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在2019年10月1日(含当日)后所购商品住房,符合其余条件的可纳入购房补贴范围;以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资格申请补贴的人才,若此前已被认定为特色人才,其连续工作年限从首次获认定之日起计算;2022年成功换领证书的人才,其“是否不在东莞工作”的累计时间从换领当月起算。

接下来,东莞市将严格做好申报审核、政策落地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持续以暖心政策凝聚人才资源,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查阅官方公告(https://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4573355.html)下载申请表、受理服务点及咨询电话等资料,及时按程序提交申报。

文字:实习生 卢婧 记者 王子玺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