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开展涉锂电池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清溪镇坚持指导督促整改与严执法相结合,累计清退不合规企业519家,指导整改问题隐患3512项,立案61宗,行政处罚87.44万元,行业安全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然而
高压之下仍有个别企业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现公布清溪镇2026年三起
涉锂电池企业“一案双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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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行政执法部门对东莞市龙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锂离子电池仓库内故障电池未采取有效的物理隔离措施,未设置事故排风装置,安全出口标识缺失。
2026年3月25日,行政执法部门对佩凌(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锂离子电池仓库内故障电池未采取有效的物理隔离措施,事故排风装置未与烟感报警器联锁,疏散通道未设有明显的标志。
2026年5月20日,行政执法部门对东莞市力能盛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锂离子电池仓库内故障电池未采取有效的物理隔离措施,将办公室设置在仓库内且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予以“一案双罚”。企业违法,老板担责,“一把手”不能再当“甩手掌柜”。
交了罚款就完事?
不,这事还没完,
“信用中国”上的那条记录,
可能比罚款更让企业“疼”。
清溪镇近年来持续开展涉锂电池专项整治,对不合规企业坚决清退,对有隐患的企业反复督促整改,力度不可谓不大,态度不可谓不坚决。
可三宗案件存在的问题——未贴警示标识、未砌防火隔墙、未拉烟感联锁、未隔离故障电池,不是新规矩、高要求,而是法律早已划定的红线。这些法定安全措施,花不了多少钱、费不了多大力,却在整治行动中反复强调、反复排查、反复要求整改。要么压根没做,要么应付完检查就恢复原样——“屡改屡犯”。
为什么清退了一批、整改了一批,老问题还在反复冒头?根源不在制度,而在人。专项整治能清掉明面上的不合规企业,但清不掉部分企业主骨子里的侥幸;执法检查能督促企业整改具体隐患,但改不了“应付完检查就恢复原样”的惯性。管理层口头重视安全、口号喊得非常响,然而不少企业主内心深处的真实逻辑是:检查来了我改一改,检查走了我松一松;能拖一天是一天,能省一点是一点。他们把安全生产当成“应付检查的作业”,而非“保命守底的刚需”。嘴上重视、心里轻视,本质就是在赌——赌“不会出事”,赌“查不到我”,赌“出了事也能摆平”。于是,同样的隐患,去年查过,今年还在;这家整改了,那家又犯。整治行动像打地鼠——这边按下去,那边又冒出来。执法的力度再大,也抵不过企业主内心深处的漠视。
再看锂电池这个行业。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是大事——燃烧快、毒烟大、扑救难,留给人的逃生时间以秒计算。故障电池不隔离,等于在仓库里埋雷;排风不联锁,预警处置脱节,错过黄金窗口就是一条条人命;在仓库里设办公室不砌防火隔墙,火一起连逃的机会都没有。锂电池行业根本没有“差不多就行”的容错空间。
“一案双罚”恰恰在于撕破这层假象。企业被罚,钱从公司出,老板未必疼;老板被罚,钱从自己口袋出,才知道什么叫“切身之痛”。把个人利益和安全生产绑在一起,安全才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更何况,行政处罚信息还会在“信用中国”上留痕,企业在招投标、贷款、项目申报中都可能因此受限。安全隐患不整改,不光是罚几个钱的事——信誉受损、资格受限,才是更沉痛的代价。
执法检查永远只能覆盖一部分企业、一部分时段,更多的隐患还沉在水面之下。企业不真正从心底里重视安全,不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不真正去现场看、去查、去改,再多执法也是治标不治本。整治的真正成效,不取决于查了多少家、罚了多少款,而取决于企业主什么时候能把“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
下一步,清溪镇涉锂电池整治专班将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回头看”,用好“一案双罚”手段,从严整治隐患整改流于形式、安全管理松散、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从源头防范化解行业安全风险。
当然,安全生产从来不是监管部门一家的事。企业自觉守法、主动履责,政府严格监管、持续发力,两股绳子拧在一起,才能织密安全这张网。守住安全底线,需要政企合力、共同作答。
来源:清溪应急管理分局